就搶快,沒啥好說的,鵝昨天也差點被一台搶快的Skoda送上路,鵝騎車在單向雙線道的內側車道要左轉(此道路沒有左轉專用號誌,也未強制機車兩段式左轉,所以機車是可以直接左轉的),過了停止線後在路口等對向直行車走完,好不容易等到對向直行車走完正要起步,突然對向內車道一輛原先被左轉車擋到的Skoda重踩油門衝出來(當時他還沒超過停止線,所以按交通規則他是要讓對向左轉車的),還好鵝有瞄到急忙停下來才躲過一劫,只能說很多人經過路口沒集中注意力就算了,還會下意識的搶快,哪天出事都沒啥好意外啦....
林佳龍當交通部長真有遠見,看見大車退三步,讓大車先走,果不其然,台中行人綠燈通行先走就被前市長料到,真的是沒先退三步的結果!!連政府高官都留下名言,別奢望這政府能做些甚麼,市議員場勘案發現場燈光是否太暗!?政府天真以為是燈光太暗是主因嗎?車輛如果慢慢通過斑馬線,燈光暗只會是撞到後輾壓,不會把嬰兒車撞個稀巴爛。官僚就是官僚,不論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