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045 wrote:你可以蒐集一下超速肇事的比例佔多少?超速本身並不危險,超速+危險駕駛 or 遇到三寶 才是危險主因 「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38.5%)「未注意車前狀態」(22.5%)「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12.2%)等駕駛人因素為國道前三大肇因你可能會說 超速沒有在前三啊?明眼人都知道 前兩點就是超速的人很常做的事由明 wrote:都已經開高速公路了,在安全的使用下超速是很正常合理的好嗎?不懂高速公路限速100-110KM是給125騎的嗎? 沒啥問題啊你安全超速根本沒人在乎但是你超速 又要逼車別人讓道沒讓你 就說別人違規占用 就有問題了啊
modav24 wrote:龜內線的永遠龜內線講也講不聽把自己裝備提升 開好一點。馬力大一點的車。以後路上遇內線龜車 直接閃遠燈 高音喇嘛伺候 不用再客氣了 老實說 我不懂為何要馬力大你要貼內線龜車 馬力只要跟他一樣大就好了anyway 超車道派一定很感謝你的回文幫他們提升了不少素質
東風瘋 wrote:不要合理化違法行為,難道貪污也偶爾做做就可?收保護費一個月收一次就可以?酒駕也偶爾做做就可? 只要行為存在於現實那就是合乎這世間"道理"不管你高不高興願不願意鄉愿裝傻都不會改變事實自古嚴刑峻法永遠也檔不住部份人作奸犯科世上也從來就不存在永不犯"錯"的人就如殺人殺很多人殺再多的人該行為在不同背景下卻是"英雄"行為這就是被社會"合理化"且是"一大堆人"所認可是人類自古都在做的事只挑想說的那一面沒有比較厲害
modav24 wrote:其實北捷搭電扶梯。大家都會讓左側讓趕時間的人走。這是很好的示範 很棒 大家互相嘛我覺得台灣人一定辦到到。不會比德國人差但為什麼在高速公路就辦不到?真的不合理 其實北捷搭電扶梯 有時有人也會站在左側 畢竟也沒違法後面的人都會默默站在後面 或是小聲說聲抱歉 借過這是很好的示範 很棒 大家互相嘛我覺得台灣人一定辦到到 不會比德國人差但為什麼到了高速公路就變成「直接閃遠燈、高音喇叭伺候、不用再客氣了」?真的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