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當自己遇到時,你會知道自己根本來不及踩剎車。
因為你無法預料前方發生事故驟停,而你本能反應還是認為放開油門就夠應付
這時你意識到不對勁,要踩剎車時大概都來不及,因為要等車輛靜止都需要一秒多 。
其實有安全距離,還是有保佑的,但是……算了,你們自己路上看看。
有時候上下交流道看似很平順,實際上看不到三四百米以後的,建議真的要再慢一點。
重機騎士自己沒保持安全距離追撞前車
只要前車不是無故停下本身自己就100%肇責了這根本沒啥好討論的
不會因為人死掉就沒責任
前面那台車有的只有道德上自己要不要包個白包給家屬而已
不包也合情合理
賠償反而還是重機家屬要賠給前車
後面那台H牌車也是沒保持安全距離才追撞重機騎士
至於更後面那台壓人的車也是一樣的問題
只是他做了閃避的動作
可惜的是今天重機騎士倒的方向在那邊
要是今天他是往另外一邊倒下
那台壓過去的汽車可以安全閃開沒有什麼問題
這個事故該檢討的其實都是台灣人開車騎車很愛跟車跟很緊
前方一有什麼狀況就反應不及
跟開什麼車 是不是騎重機根本沒關係
差別頂多就是某些網友說的今天都開車就"可能"不會有傷亡而已(你能保證車裡就沒嬰幼兒、孕婦或老人嗎?)
但這不能當理由抨擊重機就不適合開什麼道路
不管怎樣都祝福死者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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