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可以跟你保證啦,機車這種騎法今天就算不收走
照樣也是活不久的,所以也是活該
這邊四週開闊,也沒有安全島擋住視線
雖然是對方汽車有錯,但是你大老遠應該就看得到了
就算這邊完全沒車,任何人經過路口本來就應減速,叫你減速就是為為防這些不守規矩的
讓你在這類有人突然插到你前面來時來得及反應
所以這機車應該得吃個 "應注意未注意"
比例6:4 、 7:3吧
這騎士走了....其實也好,至少收你的是個無良駕駛
總比未來路邊跑一個小女孩被你撞了還好
這麼遠的車你都躲不了,路邊小孩子衝出來我相信你更不可能閃得了!
總之,你要說騎士完全無罪我是不認同的
身為騎士遇上這種事,你可以送對方一張罰單,而不是用你的頭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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