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法院案件查詢, 大車上没有責任,反應時間跟發生當下很短, 騎機車的方式為主因,可能在法院上會是這樣: "騎車行為人未注意左後方來車,直行車切換車道未注意這類", 猜可能有代位求償的可能, 不過還是要問業法律人士.這類之前聽過向機車駕駛人索賠,行為人應注意而未注意
老狗5550 wrote:這位騎機車的小姐是從車右後方往前衝過來的,連喵他幾眼的機會都沒有。 從右側左轉的情況非常多,確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能防範,但也只能多留意閃的掉的,就平平安安回家閃不掉的,就只能上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