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oso777 wrote:為何深圳違停罰4500(恕刪) 以我的觀察,我認為最大的問題是台北市過份擴大人行和自行車道,導至道路限縮。被縮減的道路又為了可以流暢通行,把原本用來緩衝作業的路肩,全都劃上紅線;就變成現在這個亂七八糟的情況。路邊的緩衝作業,如上下貨、上下車,本來就是必須的,然後全部紅線後,你讓這邊日常作業要如何執行??跟本沒有那麼多人走路,騎自行車,卻又劃設那麼多空間給自行道跟人行道。
Zioso777 wrote:為何深圳違停罰450...(恕刪) 簡單來說,台灣的罰則很輕,所以沒人會怕!今天酒駕罰責修訂為二次酒駕,該車輛充公法拍,我就不信有人敢嘗試!國家強盛與否,看該國罰責就略知一二,新加坡的鞭刑就是最佳例子!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NvBE7B1?utm_source=copyshare為什麼該單位施工人員這麼隨便,因為被抓到頂多被責備跟幾千元罰款,假如是重罰幾十萬並拘役,施工單位會這麼隨便嗎?
Zioso777 wrote:為何深圳違停罰4500(恕刪) 你說的根本都沒用...提高這種罰款只會民怨四起...當民怨四起你就會沒票...所以有哪一黨的民意代表會去提這種傷荷包商選票的法案呢?不過另一方面就是...其實可以全面使用科技執法...這樣方便很多...老共早就科技執法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