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78NT12003 wrote:看起來有些人刻意眼盲(恕刪) 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這樣了,上次也是綠燈(看清楚再)起步,不要急!!這位鏡頭先生一直都想要以智者的姿態對交通事故發出警世之語,但有時會搞錯狀況下了錯誤的評論,被抓包後總不願放下身段認錯而是繼續硬拗。其實人有失神馬有亂蹄,這種也不是什麼嚴重的錯誤,道個歉並不會有損什麼聲望,一直硬拗反而更讓人看破手腳。
grandaurore wrote:跟之前2020年peugeot 208在三重至圓山路段,被大卡車側撞事故很像高速公路警察局影像紀錄 這影片是大車的錯,大車沒有保持安全車距任意變換車道,撞到前方的無辜小車。不過影片結尾警示語,怎搞到像是小車沒注意後方有無來車,任意變換車道?還有、是被推行450公尺,不是500公尺,這個國道警察的數學............怪怪的。
講那麼多這車禍不就1、大車超速10公里以上(一堆幫大車護航的,先去弄清楚大車在國道限速)2、大車未保持安全車距3、大車任意變換車道上週五夜間才在國一北部路段遇到台『義美食品』的大貨車,也是一路超速、逼車、任意變換車道GPS 109都看不到它車尾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