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一下1.區間測速並無不妥,用路人本該依速限行駛。 還要分心看儀表板表示原本就違規。 因為看儀表板搞到出車禍更是駕駛技術有問題。2.目前道路速限太低。 我想這點是可以討論的,不過怎樣的速限才是合理的呢?3.似乎有人提到貼車猴子的問題,基本上就是違反保持安全車距的問題,至於為什麼不保持安全車距呢,又會扯到剪車猴子的問題。結論: 路上猴子何其多? 要檢討真的檢討不完,從自己做好開始,不要超速,保持安全車距,不要危險超車。 做好自己的本份,然後大家一起串聯要求政府全面檢討限速過低的問題。 合作才能做大事。 一群人互罵猴子,政府是不會理一群猴子的。
sansen wrote:車速越來降越低台17線往南, 過橋前速限70, 過二層行溪橋後, 速限降到 60(原本也是70) , 寬廣沒車,有警員躲在暗處照相, 70就照了, 很容易被照, 請小心 沒辦法!以政腐官員來說,降低速限是最便宜有效的降低事故率方法不用檢討道路標線設計 不用檢討路面平整性 不用檢討路口車流設計不用檢討交通安全宣導 不用檢討考雞腿駕照難易度換個牌子就搞定 限速牌還可以拿去別的地方用
因為區監測速40通常只能開30幾而在還沒有設置之前最佳使用的速度通常在60 70左右最低甚至在20幾所以說區間車速就是限制了在使用道路的適配組合有些道路明明就可以開快一點現在通通不准超過40難怪現場終點前都一大堆車儼然成為臨時的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