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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快訊】酒駕刑責加重修法通過!首犯未肇事即可判三年罰30萬

莫非定律,酒與駕的行為同時存在,必會重疊
解方:禁酒or禁駕,二選一
加重初犯才有意義吧
累犯等於至少傷害過兩個家庭了
拜託政府好好正視這問題
之前是2年以下,想必宋少卿做了10年牢了吧...

最低3年才行啦,什麼三年以下,等於沒有....
http://senmingkao.blogspot.tw/
羅柏江 wrote:
若是致人於死者,則是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酒醉駕車,應該可以算是“蓄意殺人”吧,
十年+200萬....真便宜.
不然外加自己撞死的遺體自己洗,另外陪睡到出殯....
lisungyu wrote:
其實只要測出酒駕,直接關2週以上,就解決問題了,法律訴訟方面後續同步進行。
我好幾個朋友之前在台灣只要聚餐都一定會喝酒,但去大陸工作後,
被關過1次就乖乖,只要喝酒通通找代駕,完全不敢挑戰。


你觀察到的和我在大陸觀察到的是一樣的效果
只要在派出所拘留二週像個笑話給人參觀,這幫酒空龜孫子乖的什麼一樣
不用死刑 鞭刑 關幾年,立即見效

不過這次修法結果,鄉民們也沒什麼立場可以罵的
這幫立委不都是多數人選出來的,怪誰?
菸可以抽健康捐,為什麼酒不行?

從買酒就開始抽一筆錢來專款專用,讓酒駕受害者可以收到賠償。

起碼不用擔心肇事者兩手一攤裝孫子。
羅柏江
就在稍早,立法院臨時
不鞭刑 都沒用啦
要解決酒駕問題, 首先就要考慮人性, 人都有僥倖心理以及缺乏自知之明, 喝酒開車絕大部份時間不會被查, 而且酒駕有一定的酒測酒精濃度值, 超過才構成法律問題, 許多人自以為酒量好, 喝點酒跟沒喝一樣, 或是以為喝一點而已酒精濃度不會超標, 僥倖和不自知就造成酒駕不斷發生, 因此酒駕標準要大幅度降低, 大概只要一喝酒就會超標, 只要一逮到就扣車抓去關14天, 超過一定酒精濃度再加上刑法和經濟雙重重罰(不能易科罰金), 大執法幾個星期, 沒有僥倖可言, 那麼開車的人就一滴酒也不敢喝, 或是要喝酒就一定不開車(即使吃了含酒精成份的非酒類, 譬如食品, 藥品等).
以前在大陸就經歷過許多年燈紅酒綠夜夜笙歌的日子, 一二三攤下來, 深夜馬路上到處都是酒駕的人, 我每次從深圳應酬完開車回珠海, 路上一定會看到車禍, 鑑於酒駕肇事嚴重, 中共後來大執法, 採用甕中抓鼈的圍堵取締方式, 逃無可逃, 測到喝酒直接扣車抓去關14天, 誰也無法例外, 無法關說(我的一個合夥人是大陸富豪排行榜中人, 是深圳前50大企業的老闆, 有一次突然失聯了, 就是酒駕被抓去關不好意思說, 當時找了深圳市長也沒用), 之後我們這一大群生意人就再也沒有人敢酒駕了, 大部份由司機開車, 即使有時自己開車, 也成了擋酒的最佳理由, 就算逼不得已得喝, 別人也會堅持安排司機代駕, 很短時間內就形成共識, 執法, 共產黨還真的比較嚴厲有效(禮讓人行道行人是另一例子).
best6888

又說共匪好,就會被罵舔共,怎不搬到中國去?[偷笑]

2022-01-25 9:21
修法加重刑期有什麼用?
有沒有確實落實才是重點!
上面有備註不得假釋嗎?
似乎沒有!
最可笑的是這些修法這群人不知道有錢人不怕罰款嗎?
似乎與百姓的邏輯與觀感脫節了!
餃龍小凱 wrote:
菸可以抽健康捐,為什...(恕刪)

因為「利」委愛喝酒!
跟酒商走很近,所以不敢提酒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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