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民眾檢舉太多,增加員警工作量?到底是交通規則有問題?還是國民的守法觀念太薄弱?如果是交通規則有問題,請修改交通規則(包括標誌、標線)但是如國是守法觀念太薄弱,現在又要取消、限縮檢舉項目,那這個政府真的是完了。
你知道有多少檢舉有瑕疵讓員警忙這個就忙不完,浪費了原本的職責?你知道你家附近的便利商店,幾乎天天都在紅線違停嗎?你知道foodpanda,uber eats,物流也幾乎都是違停嗎?你知道計程車放你下來的地方幾乎都是紅線嗎?你知道小孩子校車讓小孩子上下學也幾乎都是違停嗎?趕快檢舉他們讓他們做不下去!
政府面1.法令跟不上現狀更新2.警力庶務繁雜,無法周全,政府行政人員想依靠民眾力量,殊不知產生隱性對立,正反方民怨。3.政府規劃失能,術業有專攻,想讓民眾擔任檢舉人,應有考證制度,如有開單問題,亦可將開單人記點,懲處禁止開單,防止加入私心弊端。4.法令不周全,行政立法及提案人員未全面思考,限縮檢舉,治標不治本。
Irgendwann wrote:交通違規者理直氣壯、...(恕刪) 在開放民眾檢舉前,紅黃線的劃設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許多畫畫黃線就可以的地方,通通畫成紅線,例如下圖的畫紅線區域,其實是可以開放臨停,讓計程車上下客人,但是就是被畫成紅線。之前警察也不會對上下客的計程車開單,所以畫成紅線也沒有造成民怨。但是開放民眾檢舉後,就有不少計程車司機被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