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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隨便射-準備國賠

致命涼 wrote:
全台灣是不是只剩8+9妹會生小孩
台灣未來堪憂


了不起 負責~
支持 拒檢落跑就要承擔吃子彈的風險.
冷血一點的表示
台灣的法律=保護活著的人=有人權的活人

沒生命的=物權

活著的是:法官、嫌疑人、嫌疑人朋友的家屬 vs.圍捕的警察們、上級長官們、廣大的吃瓜群眾

R. I. P.:嫌疑人的副駕朋友

會吵的是有聲音的人,爭的也是活人會用的現金=>人權至上的法匠才會安心

至於涼涼的副駕朋友,現金會燒給她用? 尊嚴會送她去忠烈祠?
eeone2019 wrote:
這樣不死也難吧


這要拿我繳稅的錢去賠??
不射她們 難道要等兩隻毒蟲起肖去撞死傷無辜民眾 再來檢討警察嗎 ?

被射死也只能說誰叫她們要逃

就跟違規被檢舉的人 去炮檢舉魔人一樣 . 為什麼要攝我 . 誰叫你要違規
TianNeng wrote:
警察有受過射擊訓練.
代表警察應當能射擊到他想射擊到的部位.
如果不能,代表沒學好射擊,就不應當配槍.

你有當過兵嗎?
當兵的射擊訓練都沒辦法把每個志願役跟義務役都訓練成神槍手了,為什麼你覺得警校就應該要把警察訓練到神準?
警察配槍是現代的治安需求,不然巡邏時遇到持槍的歹徒是要怎麼自保。民國4、50年代時警察的槍都鎖在槍櫃,巡邏時哪能配著槍到處跑。
車上這兩個都是毒蟲,基本上能死一個算一個,警察這次並沒錯要是開槍時機慢了說不一定死的是警察!
我住新莊50年了,

支持警方打死這種販毒社會敗類,

販毒的都是社會敗類,

此案絕對不起訴,

若遇到無能的檢察官一定要起訴,

因此發起捐款,

本人願意捐十萬協助。

感謝新莊警察保衛我住的地方。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被打中了 , 然後被開車的繞了一個多小時才丟包醫院??

那不就是被開車的害死的嗎??
我只能說,開得好阿。
可惜沒兩個都當場擊斃,這樣省下浪費社會資源。
支持警察執法,這種衝撞的毒蟲當場擊斃剛好而已。
支持警察執法,這種衝撞的毒蟲當場擊斃剛好而已。
支持警察執法,這種衝撞的毒蟲當場擊斃剛好而已。
支持警察執法,這種衝撞的毒蟲當場擊斃剛好而已。
支持警察執法,這種衝撞的毒蟲當場擊斃剛好而已。

警察至少對社會有貢獻,有正向力。
毒蟲只有死一個是一個,支持以後警察換火力更大的武器。
不然給他逃了,不知到哪個路人會被波及。

誰知道是不是吸毒過量車隨便亂開阿,有臉說警察亂射喔?


樓主貼的新聞明顯立場有偏頗,看看下面這個。車上搜出N包毒品。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51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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