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 wrote:郵資掛號不是只有28元,何來43元? 郵資43元的是重量21-50公克的限時掛號信函。21公克是甚麼樣的概念?就是信封裡頭裝了4張A4紙的重量,交通違規信件都是普通掛號件,郵資都是28元,都甚麼年代了,不會有重量超過21公克的罰單,一件罰單郵資43元就是個笑話,這則新聞根本就是假新聞。
8千件是汽車還是機車? 如要檢舉機車, 每天幾千件都不是問題, 但只是時間不夠而已.只說汽車位不夠, 機車位更是嚴重不足, 停車位不能帶著跑, 大城市太多就業人口,這就是現狀, 不是檢舉很多就能改善, 要引導民眾改搭大眾運輸,不然增設再多的停車位還是不夠停.
ace ventura wrote:買車要附車位證明(租的 買的都可 每年審核一次) 用說得很簡單,配套在哪裡?!要實施這樣的制度 (買車要附車位) 可以,請政府先打房,把房價或租金至少打掉 30~40% ,讓一般受薪階級都買得起或租得起房子(車位)再說。否則,用全體納稅人的錢建造的公共建設卻只提供少數有錢人享受,公平正義何在? 小心到時候民怨會大到把政府的命給革掉!
本魯認為真的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以前違規仔還會知道不要影響別人,若被人家叭了,還知道不好意思滿嘴道歉的趕快衝出來移車,但是現在呢,是滿嘴問候的話趕快衝出來擋住你的車?這個時代會有這麼多檢舉達魔,還不是這些自以為的違規仔造就的?既然違規仔礙到別人了,別人用法規這個正常程序來對付,應該也是既合法又合理又合情吧!?
hch2006 wrote:只說汽車位不夠, 機車位更是嚴重不足, 停車位不能帶著跑, 大城市太多就業人口,這就是現狀, 不是檢舉很多就能改善, 要引導民眾改搭大眾運輸 引導不容易...會騎車的就是嫌坐大眾運輸不方便,時間長...說白的一點,日本的通勤族每天花一兩個小時擠鐵路,還日行萬步以上還算普通的他們怎麼不開車騎車節省時間?在台灣不要說去隔沒幾條街的地方都要騎車,靠近店門口沒得停就直接擋在門口的也一堆,連停往旁邊幾公尺都懶這種的要怎麼引導?? 偏偏這種的還佔比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