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七喵 wrote:笑死,那你是知道這位...(恕刪) 你真的有夠可憐..你那三個也只有一個違停是7成,其他都是有人受傷賠償,我隨便找都找到有人分享他的案例,大多都是違停3動態7。還有違停1動態9。坳到這樣我不懂一個人怎麼可以這樣可悲。
北七喵 wrote:所以你現在是鍵盤法官,能判肇責,厲害耶加油哦,鍵盤法官回覆 有夠可憐...你越說越多越彰顯你那錯亂的邏輯(這叫現出原形?)你說我不能引用其他的案例判斷,說我鍵盤法官。結果你就可以擅自判定騎士是受害者耶~雙標仔?真夠可笑...
看海成花 我覺得你也不用再回了有些人就是喜歡躲在電腦後面這樣吵跟他講理是沒用的任何一個明眼人都看得懂你要表達的東西可能他自己也看懂了,但拉不下臉,只好繼續跟你吵講的理由愈來愈怪,愈來愈歪,甚至用奇怪的比喻來硬凹這樣真的沒必要討論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