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目前最新消息,
檢調願意調查這位負責人,
在出軌前後數十分鐘的通聯紀錄,
車落下去,居然沒有第一時間報警,
如果真的沒有報警,
間接證明就是要讓意外發生,
真相只有一個,越來越明。
這能證明什麼?
只能證明他處置錯誤吧
埔心事故車卡平交道時,車主也沒有想移動車輛,只想去拉平交道結果沒用
難道這也是故意的?
這種證明法上法院是要被打槍打到頭破血流喔?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目前警方已經朝向為犯罪調查!
新聞說法是
工程車是開的開下邊坡,疑似被數卡住熄火,
然後怪手再過去把工程車推至鐵軌。
標準人為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