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VeryFAQ wrote:都開bmw了,這錢繳不起?? 台女日常車怎麼開都行哪裡都可以停拖吊就不行罰單就是錯交通規則是給遵守的人用的對她來說不是繳不起是根本不需要這警察太菜了絕對不要跟台女講道理因為她們就是道理這下子眼鏡摔掉還要讓人家告性騷擾職位不保人家還可以申請國賠是不是掉坑了人家就等他這一種的菜雞都露底了怎可以給人家看免錢的一次尻倒他家祖產以外還要他妻小做牛做馬來賠古有明訓惹虎惹熊...不要惹到恰查某
lanqlanq wrote:警察沒有怠惰 警力有(恕刪) 警察難為 辛苦了 拖吊本來有規定起吊移動過 就不予放車了 婦人是在鬧甚麼 給他外加 (妨礙公務) (辱罵攻擊員警) (藐視公權力) 三條罪 叫他法院跑不完 假如不上法院又無代理人出面 就拘提到案 列通緝犯 處理
nslee540317 wrote:...講了這麼多,所以不要逮捕喔!因為她是女孩子?歧視,性別歧視... 文後來有增補一些,有看完!?員警執法最難的不是逮捕嫌犯,而是在執法過程也能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然後儘可能避免後續衍生的麻煩與報復,尤其警方面對的大多是牛鬼蛇神與人渣,行為模式與道德水平通常非一般常人,所以有句話很難聽但卻是骨感的現實:君子可以不小心得罪,小人則是萬萬不可!這就是警方面臨的困境,別人不必面對,但他們是最後一道防線必須去”處理”,結果必然是整天要面對的小人相比君子不成比例地佔多數,這能不非常非常小心嗎!?執法多用腦力與支援少用蠻力,通常效果甚至更好,還可以儘可能地去避免掉blow-backs;尤其那些有幾個錢的,即使單純就為了報復(輸贏其實並非絕對重要),花點錢請專業的找事由去反咬...一堆人搶破頭想打...原告或許不痛不癢,但被纏上的基層員警就”沒那麼輕鬆”了!我看到的點是”責任”與”後果”,你只看到”性別歧視”...這我也只能笑笑,不作重覆解釋了;在實務上”性別”絕對會有”差別待遇”,因為可以被反咬一口的著力點更多,換句話說,若警力有得“選擇”,警方寧願優先派女警去逮捕女性嫌犯,押送與戒護也是,這不是一般的常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