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zzbee wrote:沒錯!不過,拿來對付...(恕刪) 北宜公路全程速限40,難到開50公里的是飆仔?根本是政府剝奪人民的道路使用權!我辛苦繳納稅金養護的道路,每年繳納牌照稅燃料稅,花大錢買性能性與安全等級被認證的新車,最後竟然不能讓我以時速50公里的速度來使用北宜公路?根本搶錢。不願用心抓真正的飆仔。(領薪水不辦事)整天只想用大鍋炒的方式,把老百姓的合理用路權加以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