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qc wrote:
我看完你的只知道連加(恕刪)
加州允許鑽車是因為機車密度還算低,
台灣身為機車密度最高的國家之一
加上汽車又多,
在車流量大的時候鑽車說實在很危險, 但大家都習以為常,
其實我個人認為鑽車是OK的, 但是要鑽得有sense
很多人騎機車以為路都是他得或是別人都一定要讓他,
常常剪線, 或是突然橫向鑽出也不先看一下有沒有直行車
剪線剪成習慣了, 殊不知是後面的駕駛無論機車或汽車在讓他, 在做防禦性駕駛
我贊成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 但在此同時是否應該先提升一下路上汽、機車三寶們的交通觀念?
因為很多人不懂台灣早年機車是不用二段轉的就是因為事故頻傳(交通習性就是自私自利最佳展現)
而很多路口大小不一並不能有待轉燈號待轉車道各路重造大至都市小至鄉下耗資更是龐大
(只要這些巨資支持者來出何樂而不為?)
因此早年事故頻傳並不是宣稱的比較安全已經早有實際上路實驗多時就是肇事率極高因此才改成二段轉
其實我也希望廢除也應該一併廢除轉彎車需禮讓直行車要玩玩大一點自由大一點....最後就別靠北
相對的轉彎直行車都享有路權為什麼一定要轉彎車禮讓?為什麼要欺負轉彎車?
讓更多騎士喪生輪下肉泥橫飛那種畫面多麼的療癒~更是比8點檔精采萬分值得欣賞
FPK10500 wrote:
雖然我自己騎車也很討(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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