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檢舉魔人通常不會被罰款,最多只會遭受違規魔人玩草人插針,而檢舉達人則是交通安全的推手!
至於違規魔人嘛,違規被檢舉了該該叫,要嘛就別駕駛交通工具咩
不然,自己違規受罰又百般理由狡辯辱罵檢舉人,
豈不是應驗了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這句話?
simonni wrote:
檢舉魔人跟違規魔人一樣爛
曉得 wrote:
不知道這算不算散佈假新聞?
檢舉交通違規有沒有檢舉獎金?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1條規定:「下列機構或人員,應予獎勵;其辦法由交通部、內政部會同有關機關定之:一、對促進交通安全著有成效之學校、大眾傳播業或公、私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二、檢舉汽車肇事或協助救護汽車肇事受傷者之人員。三、優良駕駛人。四、檢舉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行為經查證屬實之人員」,爰除檢舉肇事逃逸及第43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外,其餘尚無發放檢舉獎勵之法源依據。
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目前僅針對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經檢舉人依規定提出檢舉因而偵破者,發給獎勵金外,其餘檢舉交通違規案件並無提供獎金。
資料維護: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