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l wrote:退縮的距離是誰測量的??都已經是小車了還會壓到水溝 表示當初規劃退縮時就打算把車的一部分占用路邊了 這應該並不是真的計畫性退縮改建參考隔壁的建築大概能看出來這建築的一樓是有圍牆圍住的小庭院這種小庭院一般都很窄大概就是可以放個鞋櫃、座椅,可以把機車停進去的程度所以他所謂的退縮就只是把外圍牆打掉裡面的建築本體並沒有改變
我很同情樓主, 樓主沒有妨害交通, 只是很輕微的牴觸了交通法規, 不該被苛責.但是樓主沒有先搞清楚紅線停車及不依順向停車兩條交通法規, 上01 PO文及回文只會被見縫插針網民修理.在情理法難以兼顧狀況下, 樓主如果非停該地不可的話, 有三條路:1. 保持原狀, 持續被檢舉.2. 停車時蓋住車牌(或蓋車罩)的無賴做法.3. 牆壁再退縮, 讓汽車完全停在私有土地內, 可能還是會被檢舉, 但起碼有文件可申訴.
rogerforid wrote:我很同情樓主, 樓主沒有妨害交通, 只是很輕微的牴觸了交通法規, 不該被苛責. 停車使道路寬度被縮減叫"沒有妨礙交通"........你的意思是路邊停車只要能留有一台車能過的空間就不算妨礙交通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