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David wrote:喔?所以輪數越大其他車就要滾開的叢林法則嗎?(恕刪) 遠離危險不是很正常嗎所以輪數越大要越靠近啊你這種邏輯正確嗎?板橋水泥車違規左轉 情侶分騎2重機1遭輾斃1猛撞慘死!像這新聞就符合你所說的,大車違規就是要你滾,重機不滾就加速撞下去,還真是可喜可賀的結局啊
YuDavid wrote:喔?所以輪數越大其他...(恕刪) 這邏輯很正確啊。叢林罰則本來就是第一優先考量啊。法條可以讓你因叢林罰則受到傷害後,「事後」獲得賠償,還你公道,但是不能保護你「當下」不被傷害。講極端點,如果有自殺炸彈客找上你,請問有哪一條法律可以保護你不受傷害?大車駕駛如果突然暈倒呢?你要跟失去意識的人辯論法條搶路權嗎?上路不懂的自保,任何人都救不了你。
weaber wrote:遠離危險不是很正常嗎(恕刪) 所以你的邏輯是,開大車要誰死要誰滾都可以,讓大車成為道路上的霸主囉?你這邏輯沒問題嗎?都沒法律就是了?只能說職業駕照太好考了,應該多增加一個智力測驗的,應該可以刷掉一堆人
Mikadoyakumo wrote:這邏輯很正確啊。叢林(恕刪) 建立防衛駕駛的認知是正確的但有些低能兒覺得輪數多就是王道開大貨車跟開小車一樣的開法又覺得大家都要讓他職業駕照真的太好考了應該要增加一些限制的
YuDavid wrote:所以你的邏輯是,開大車要誰死要誰滾都可以,讓大車成為道路上的霸主囉?你這邏輯沒問題嗎?都沒法律就是了?(恕刪) 沒錯啊,我走在路上也是遠離汽機車啊你死了法律就會保障你了你還沒出事法律是不會保障你的職業駕照有筆試,照你的想法應該會被刷掉吧
用路人要互相了解有些人空間感天生就比較不好有些人對聯結車轉90度彎,車頭和車尾的過彎點(經過位置)不了解車頭在最外 車尾在最內有些人對聯結車死角不瞭解 駕駛位置很高很高 看不到右後下方的小車聯結車照後鏡應該有一個是照下方的 可能轉彎也照不到 交通部要研究 並要求要加裝聯結車右側應該要加警示裝置 燈 蜂鳴器 ccd要像以前立法強制險的模式所有大客車要加裝右側環景裝置這個增加的錢(幾萬)遠低於高額賠償(幾百萬以上)要有人去立法院立案討論
could5566 wrote:二個建議1、斑馬線別...(恕刪) 斑馬線(枕木紋線)改設道路中段的確可減少因較彎造成的視覺死角不過以原本就設在道路中段的「真」斑馬線來說我的經驗是從來沒有車讓過我註:路口一條條直紋是枕木紋線路中駛一駛會突然出現的斜紋是斑馬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