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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內輪差事故有夠多⋯

YuDavid wrote:
喔?所以輪數越大

其他車就要滾開的叢林法則嗎?
(恕刪)

遠離危險不是很正常嗎
所以輪數越大要越靠近啊
你這種邏輯正確嗎?

板橋水泥車違規左轉 情侶分騎2重機1遭輾斃1猛撞慘死!
像這新聞就符合你所說的,大車違規就是要你滾,重機不滾就加速撞下去,還真是可喜可賀的結局啊
YuDavid wrote:
喔?所以輪數越大其他...(恕刪)

這邏輯很正確啊。
叢林罰則本來就是第一優先考量啊。
法條可以讓你因叢林罰則受到傷害後,「事後」獲得賠償,還你公道,但是不能保護你「當下」不被傷害。
講極端點,如果有自殺炸彈客找上你,請問有哪一條法律可以保護你不受傷害?大車駕駛如果突然暈倒呢?你要跟失去意識的人辯論法條搶路權嗎?
上路不懂的自保,任何人都救不了你。
weaber wrote:
遠離危險不是很正常嗎(恕刪)


所以你的邏輯是,開大車要誰死要誰滾都可以,讓大車成為道路上的霸主囉?

你這邏輯沒問題嗎?

都沒法律就是了?

只能說職業駕照太好考了,應該多增加一個智力測驗的,應該可以刷掉一堆人
Mikadoyakumo wrote:
這邏輯很正確啊。叢林(恕刪)


建立防衛駕駛的認知是正確的

但有些低能兒覺得輪數多就是王道

開大貨車跟開小車一樣的開法

又覺得大家都要讓他


職業駕照真的太好考了

應該要增加一些限制的
YuDavid wrote:
所以你的邏輯是,開大...(恕刪)


支持自我保護應不等於認同大車亂開

就像我跟你說「耶!錢收好啦!」
不代表認同搶劫

其實就是保持安全距離和車速

不管任何車輛、任何路口

但偏偏很多人做不到
t0015263 wrote:
希望不要再發生可怕的(恕刪)

二個建議
1、斑馬線別設置在路口,改畫在道路的中段
2、市區禁摩
YuDavid wrote:
所以你的邏輯是,開大車要誰死要誰滾都可以,讓大車成為道路上的霸主囉?

你這邏輯沒問題嗎?

都沒法律就是了?(恕刪)


沒錯啊,我走在路上也是遠離汽機車啊
你死了法律就會保障你了
你還沒出事法律是不會保障你的

職業駕照有筆試,照你的想法應該會被刷掉吧
用路人要互相了解
有些人空間感天生就比較不好
有些人對聯結車轉90度彎,車頭和車尾的過彎點(經過位置)不了解
車頭在最外 車尾在最內
有些人對聯結車死角不瞭解 駕駛位置很高很高 看不到右後下方的小車
聯結車照後鏡應該有一個是照下方的 可能轉彎也照不到 交通部要研究 並要求要加裝
聯結車右側應該要加警示裝置 燈 蜂鳴器 ccd
要像以前立法強制險的模式
所有大客車要加裝右側環景裝置
這個增加的錢(幾萬)遠低於高額賠償(幾百萬以上)
要有人去立法院立案討論
could5566 wrote:
二個建議1、斑馬線別...(恕刪)


斑馬線(枕木紋線)改設道路中段
的確可減少因較彎造成的視覺死角

不過以原本就設在道路中段的「真」斑馬線來說
我的經驗是從來沒有車讓過我

註:
路口一條條直紋是枕木紋線
路中駛一駛會突然出現的斜紋是斑馬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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