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守法他違規但繳的稅一樣,那政府是不是應該補助守法的人?
而且所謂的第二次機會的定義要不要說清楚啦,比如跨雙黃線是要勸導三小?要嘛提高單次的罰金,要嘛直接扣照,不然就提高警察開單率,別只會抓兩段式左轉啦
立委真的知道交通混亂真正的原因嗎?部分立委真的是選來懲罰人民的,領那個薪水做出來的事比外面23k的勞工還沒用,全世界都知道真正沒屁用的就是勸導,沒罰下去都是屁,養成一大堆垃圾遇到警察先練肖喂,現在不吃這套的警察還會被惡言相向?這不是變向提高警察執法難度?還有官說施壓的那種垃圾就別提了
祝 違規不認錯的人,全家死於車禍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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