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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注意】交通違規檢舉修法草案將對民眾檢舉案件提供一次「勸導」機會,違規達人笑呵呵!

完全合理,喜歡違規的人不會在乎這一次
但是不知情而違規的人可以不用被垃圾魔人誤殺了

魔人就是寧可錯殺也不願放過,隊友身上都你的槍孔
heroljr wrote:
你說重不重大,有沒有(恕刪)


難道要照你的違規方式走嗎?
完全無法認同你的言論!!
即然法律規定就是有明確性,讓大家有遵循規則。
號誌與標線就是讓人民有遵守規範 ,廠商也不可能隨意劃設 廠商是按圖施工。
當然有一狀況 某些沒有做道路實際測試或交通局人員沒去現場會堪會造成 號誌與塞車情況發生
這就要修正的地方阿。這就政府的職責阿~~~
斜槓一族
kent1995 wrote:
以後可以光明正大的違(恕刪)


是啊,太讚了,沒有人會笨到會同一地點犯2次的啊!
只要同一地點不要犯2次,就算一生中違規個十幾二十萬次,也都不會被開單了
反正被警察現場查獲的機率,只要不是在台北,決對少於1/10000000。


台灣果然是自由之島,房屋隨時可加蓋、農地可以開工廠、山坡地可以開露營區,如今又可自由開車、停車,真讚!!難怪香港人最近都要來台定居。

大家都怪台灣在國際不能揚名,不如所有事都跑在全世界之前,台灣都開放,例如開放安樂死、可以由洗錢、新藥不必經多次試驗直接人體使用............
保證會全世界都知道有台灣這個地方
此法真的太.........................光看一大堆檢舉魔人心碎就是~~~~~~爽!
抓耙子哭哭。
我贊成用選票讓那些聯合簽屬的立委們下架!
唉....基隆的市區有時候都三排停車了.....等條子來開單,我看只能騎自行車出門了.......
呵呵,當其他用路人白癡是不是,違規停車的舉證需要什麼檢驗器具啦...以後所有要上法院的影像要不要全部都需要「有驗證過的設備」?不然通通不能當證據?真的夠低能

我守法他違規但繳的稅一樣,那政府是不是應該補助守法的人?
而且所謂的第二次機會的定義要不要說清楚啦,比如跨雙黃線是要勸導三小?要嘛提高單次的罰金,要嘛直接扣照,不然就提高警察開單率,別只會抓兩段式左轉啦

立委真的知道交通混亂真正的原因嗎?部分立委真的是選來懲罰人民的,領那個薪水做出來的事比外面23k的勞工還沒用,全世界都知道真正沒屁用的就是勸導,沒罰下去都是屁,養成一大堆垃圾遇到警察先練肖喂,現在不吃這套的警察還會被惡言相向?這不是變向提高警察執法難度?還有官說施壓的那種垃圾就別提了

祝 違規不認錯的人,全家死於車禍XDDDD
sagfm08051 wrote:


台灣交通變好,感...(恕刪)


01同溫層再度顯現
CC那樣開車交通會好
索尼控 wrote:
之後如果有親朋好友因...(恕刪)


一堆為了爽才檢舉阿,
何來為了交通?
為了交通才檢舉的檢舉達人為何會違規?
不是為了交通嗎?
兩個必檢舉都被抓到違規,
一個還故意紅線違停2年,
另一個也早就說是為了爽才檢舉,
什麼時候又變成為了交通檢舉?

不要把檢舉神聖化 正義化好嗎?
蠻噁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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