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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和解?

把影片貼出來再說,不然就只是片面之詞。若是光看你的文字描述,都是挑自己有利的說,很不客觀。不過100%肇逃是確定的。
給法院判比較快

當下應該停路邊 下去打個招呼比較不會有肇逃的風險

反正有影片 有保險 所以對你來說至是浪費時間跟他耗

以下建議步驟

1.問保險員說看保險公司誠意到哪裡

2.問對方接不接受

3.不接受就等被告後法院判(請保險公司出席處理就好)

4.法院判不會比較多錢 他要的錢都要提出收據 一般如果沒有的話 就是要賴你 有的話應該有第三責任險賠人身

至於精神賠償一般都看法官

5.應該保險員會建議你怎麼做比較好 人身的部分幾乎都是保險公司理賠的範圍 除非你沒繳第三責任

6.一般保險公司反而希望你被告 因為上法院會賠比較少.........只是要浪費你的時間跟精神

7.進入法院程序後全部交給保險公司吧!!!
謝謝大家的回覆,以後開車會更加的小心,不管發生任何的狀況,都一定會報警處理⋯
今天對方的保險業務員會和我聯絡,問我和解的事情,我應該會要求等第二次偵查庭開完,如果檢察官認為她的傷我應該負責,叫我們去做和解,我就會和我的保險理賠專員回覆同意進行和解理賠⋯
律師險真的一定要保,一年才增加100多元,之前有幫家人加保,自己卻漏掉了⋯
不要和解,和他玩
已經說過了,行車記錄器有對方的長相及車牌資訊,不適合放在網路上,你可以不用相信⋯
畢竟我原本也以為對方是良善的⋯
對方的保險業務員說,如果她沒有看過行車紀錄器,聽到對方的陳述以及說我和檢察官一直在罵她,她也很生氣,但看了行車記錄器後,只覺得對方小提大作⋯,她的保險業務員替她向我道歉⋯
我說我是被告,我怎麼可能在偵查庭罵她⋯
另外關於肇事逃逸的部分,請參考大法官釋憲第釋字第777號【駕駛人無過失及情節輕微之肇事逃逸案】
再者是對方先行離開⋯




joseph0905 wrote: 把影片貼出來再說,不...(恕刪)
說真的我不知道你在堅持什麼?目前的狀況是你有第三責任險 , 雙方保險也建議你出險和解 . 你卻寧願繼續搞下去 , 我不知道這樣對你有什麼好處. 畢竟你真的有撞到人 , 事實還是對你不利 . 目前只要 15000 就能和解 , 還是保險公司出的 . 而且這點錢對你明年保險基數也不會上漲多少 , 是我我就馬上和解了 . 你的時間不是錢嗎? 你要爭取什麼公平正義嗎? 告訴你 , 錢去人安樂才是真理 .


maggie715 wrote:
謝謝大家的回覆,以後(恕刪)
maggie715 wrote:
已經說過了,行車記錄(恕刪)


打官司沒有包贏的
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應該見好就收趕快和解
除非你有很多時間跟她慢慢耗,但人生應該花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面
maggie715 wrote:
我撞到對方是我的錯,所以事後也願意和對方和解負責,從頭到尾是對方不願意和我和解,一直只在說傷越來越嚴重了⋯,堅持要告上法院⋯


因為他以為可以越拿越多。
直到你有行車紀錄器畫面,以及被檢察官訓斥才發現,該拿多少見好就收了。不然可能會拿不到。
這種小小賠償金的案子,若到法官面前,檢察官會被罵,有被罵過的經驗,當然現在檢察官先罵人了。

如你說的屬實,只是點到一下而已,我強制險賠你有醫療單據的部份。點到你這下部份,給你1200紅包壓壓驚
嫌不夠。那就玩下去吧。看上不上的了法官面前。看誰最後會丟臉
如果樓主有時間就陪她玩
她這種人真的是...很有特色
是我,我不會和解
要敲詐的我不會輕易饒過她
請堅持下去.
為了正義公理,要給這種人一個教訓.

肇事逃逸不成立,過失傷害不成立(驗傷單被檢察官打臉),車損也看不出來.
結果可能就是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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