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路中央黃色槽化線為何要畫這麼寬?如果沒那麼寬直接設為左轉道不是比較好? (我沒開過單純從照片無法判斷)
2> 按照標線邏輯,如果中間車道(1號)駕駛要右轉,必須先打左方向燈然後馬上打右方向燈 (照片看起來最右邊車道似乎是機慢車專用道,然後虛線位置畫設的地方1號車道已經縮減無法容納一台汽車通過,你沒辦法往右,勢必得先打左方向燈才不會違規) ,這樣右邊如果有車的話是不是會增加危險?因為右邊的車已經判讀你要往左,結果你是直行 (雖然標線在蛇行,但是行車動線確實還是直行) 然後突然打右方向燈往右切...先不論違規不違規,以駕駛直覺來說的確是很危險的一件事!
基本上 這被檢舉是一定成立的,所以沒有討論的必要,只是建議樓主標題可能改一下比較不會讓人誤會你真正想表達的意思~我個人認為檢舉的意思是讓部分不守規則的人有所警惕,但是交通法規的本意理論上是保障所有用路人及民眾的安全及道路秩序,所以在爭論檢舉達人XXOO的同時,是否也該理性討論此類暗藏用路人風險的標線或是道路設計。
我也被檢舉過,沒話說。但是如果是我在這條路上被檢舉,我也會很悶,我能理解樓主想表達的意思,所以還是理性討論比較實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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