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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提案交通違規檢舉獎金五五分帳

既然有人說...敢違規幹嘛怕檢舉?

那麼...有心執行正義之事.怕讓人知道.?幹嘛躲躲藏藏.?

支持檢舉.更支持實名制檢舉制度
看到贊成的人還不少
感覺台灣真可憐,,一個缺乏天然資源的小島,某些島民不積極賺外匯致富發家,只會想著吸同胞的血來脫貧
變成一個窮困的國家了......悲哀啊............
AUO小白嚕 wrote:
既然有人說...敢違規幹嘛怕檢舉?

那麼...有心執行正義之事.怕讓人知道.?幹嘛躲躲藏藏.?

支持檢舉.更支持實名制檢舉制度

不是早就實施實名制檢舉制度了,我都用真名及真正的住址檢舉,話說肚子也有點餓了,等一下過了11點可以準備出去吃個消夜順便檢舉紅線違規停車
証明你檢舉當下本身是沒有違規的情況
Ulysses66 wrote:

所以很多人都跟我的...(恕刪)
這個不太贊成
一定會有人故意製造違規陷阱
例如
在雙黃線路段違停,然後檢舉每一台跨雙黃線的車
違停罰單成本最多2400...少一些些的600而已
跨雙黃600,55分,可分300
檢舉個8台10台的,馬上進入獲利模式...

還是讓吃飽太閒的檢舉就好...不要讓那些貪小便宜的混進來...
Ulysses66 wrote:
檢舉人幫忙交通警察檢(恕刪)


這當然包括偶爾也要出庭打行政訴訟吧....不要怕,敢檢舉別人就要敢當面對質.
別鬧了,中國早已統一,臺灣早已獨立,演什麼....
真的好棒棒
大家都不用工作只要靠檢舉就可以不愁吃穿過日子
這樣的邏輯
沒救了
不會惡性循環嗎,妳沒違規過才有資格檢舉,妳是良民怕什麼,跟會違規人一樣妳不違規停車誰會檢舉妳
Ulysses66 wrote:
為什麼需要良民證? ...(恕刪)
不是只實施實名制檢舉制度了,要登報表揚好人好事,既是做好事怕啥.讓大家看看聖人長什麼樣子.
我比較贊成檢舉人要交100元NT,才能舉報一個案子。

如果被檢舉人最後有被開單,這100元才會退還給檢舉人。如果最後被檢舉人沒被開單,那這100元就直接進國庫。

這樣一來,只有真的很需要被檢舉的案子,才會有人願意檢舉,省得大量小案子,浪費了大量人力,衝擊真正該被處理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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