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2/7 結案更新)又見國家恥輪學長KLD-9936,最終爽吞11K開工大禮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本日最好笑(恕刪)

會喔
罵人垃圾判賠八千
這可是有判決確定過
如果樓主這麼喜歡交警的工作
還是老老實實去考試受訓通過後再來執法
行車記錄器不是拿來這樣用的
還自己違規超車去挑釁對方
小心光顧著檢舉
一命歸西



有個疑問,雖然影片很明顯看得出來有跨越雙黃線超車,
但是檢舉都會要求擷取圖片,但是影片中在跨雙黃線時,車牌根本無法辨識,能成案嗎?

還有樓主的正義感很好,可是也要顧及自己的生命,
影片後面看到跟車跟得很緊,若大車司機斷了理智線,突然急煞,
樓主可能就....
還是多為家人想想吧~~
LEO428 wrote:
會喔罵人垃圾判賠八千(恕刪)


車牌 = 人?




Prada1024 wrote:
2800(快車道切換(恕刪)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我看大型車價目表是2800
樓主檢舉的好
樓主檢舉的好

樓主檢舉的好
樓主這個檢舉的不錯,
車那麼大台,
隨意跨越雙黃線超車,
變換車道不打燈,
大牌還那麼隱密,
給這種人教訓超爽的啦!!!!
在這裡,只要反對二輪團體的道路政策,或是講二輪壞話,你就能得到"四輪嘴臉"的稱號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車牌 = 人?不依規(恕刪)

你以為檢察官及法官是白癡嗎?
敢罵人還不敢承認
你還是準備好8000元罰款
畢竟你讓對方付出的代價是好幾倍
對方應該很不爽吧!
還有你要不要自己檢舉自己違規超車啊
自己打臉自己好腫喔!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最後還是有靠我角度比(恕刪)

外行裝內行,10輪歐洲車進來台灣都是全拖規格,中間有連接器,所以大牌都在右邊或左邊,牌照燈與後燈設計在一起,車斗已經有噴上大大車號,這說明什麼,心態有問題.
這種開法,簡直是移動式殺人工具,檢舉的太好了!!
檢舉的好!
請樓主也注意自己的行車安全,不要太冒險了
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樓主要小心啊,我都不敢這樣跟大車拼

我前面有裝兩隻記錄器
一個改成50mm小 望遠鏡頭(M12),跟車很好用也不用跟太近XD
  • 1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