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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車衝出來攔直行車【附影片】

tigerleo wrote:


看標題"轉彎車衝...(恕刪)

每次講不過就叫砂石車出來坦
台灣人的交通邏輯
不然這樣
我負責違規你負責閃
因為我開的是砂石車
*心灰意冷* wrote:
...(恕刪)

轉彎車先過路口中心處,明明被撞,為什麼要賠償對方?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1906121101618

發布時間:105-07-21


交通局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規定,在95年以前是「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所以很多民眾還保留在未修法前的觀念,另交通局分析事故肇因發現駕駛人有疏失者占98.4%,其中「未依規定讓車」占20%,為比例最高者。因此交通局特別呼籲:駕駛人應有「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的路權觀念,並沒有轉彎車先達中心處就較直行車優先的規定。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www.dot.gov.taipei/ct.asp?xitem=18633501&CtNode=12308&mp=117001
a5w7977 wrote:
其實也沒錯啦出來開車...(恕刪)</blockquote

每年都車禍?
對方錯會比較大
除了支幹道的問題
他並不能這樣跟著前車轉,而是應該停下確定自己也可以過才能出來
不過直行車這樣用車身捍衛路權的行為
我想很難無肇責
因為其實有能力避免這個情況發生
剎車力道太弱了, 連這樣慢都剎不住, 建議換前碟後碟剎車的車子

路人Q wrote:
直行車有肇事可能嗎?...(恕刪)
都看到有路口有車出來了,放慢一點就不用進保養廠了,大家讓一讓就不用擔心肇責啦。
路人Q wrote:
直行車有肇事可能嗎?...(恕刪)


樓主傳的這張圖已經告訴的答案,路口有個停字表示須支線道車輛必須停車再開,但從影片來看,對方車輛並未遵守停車再開的規定,所以必須付絕大多數的責任。
轉彎車出來的地上有「停」字,所以是支線道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轉彎車絕對會負「主要」肇事責任

但樓主雖然是直行車,這種狀況,卻也會有「次要」肇事責任
原因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3 條: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白話文:經過這種沒有紅綠燈的巷口,均應減速,隨時準備有狀況時剎車,只要沒停住撞上去,都會有肇事責任;但因為自己是幹道,所以通常會是次要責任。


另外很多人常有疑問:幹道車距離路口尚遠,支道車已進入路口才遭幹道車碰撞,責任是否為後進入路口之幹道車較大?
新北市警察局有解釋:
(一)依交通部路政司69年8月21日路台監字第06726號函所示:支線道車行至無號誌及無交通警察指揮之交岔路口,必須暫停讓幹道上車輛優先通行,認為安全時,方得轉彎進入幹道或直行穿越幹道,並無幹道車距交岔路口在五十或一百公尺以外,支道車即可免讓其優先通行之規定。
(二)因此支道車與幹道車發生碰撞,仍不得因其先進入路口,而主張責任歸於後進入路口之幹道車。
資料來源: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1153-20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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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ash410 wrote:
在台灣開車
最好就是心裡面認定每個路口都會有車子衝出來
每輛車子的門都會突然打開
每個縫隙都會有人跳出來

+1,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要太靠勢,萬一碰上就頭大了.....
卍 遇到爛人,及時抽身,遇到爛事,及時止損! 羅斯柴爾德-洛克菲勒 卍
支線車未讓幹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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