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1476 wrote:
你幹嘛減慢你的速度呢...(恕刪)
凡事回歸[路權] ,最沒有爭議!
內車道國家定義為[超車道].
所以內側車道上, 當候車表示要超車時(可以一閃燈或兩聲喇叭), 依[路權]觀念 ,前車就應讓出車道!
若執意佔住超車道,
後車可檢舉!
這樣就天下太平 ,外國人來台灣, 也會盛讚台灣人夠先進!
DSG SOP 5.0.
唯有DSG可以達成 ,性能感 ,高耐用性, 及低維護費三大特色.
george306 wrote:
有一個詞叫做 "素養...(恕刪)
這就是問題所在
台灣開車的保守估計大概60%以上不會去看後視鏡,除非要變換車道,有的連變換車道也不看後視鏡,有的看了後視鏡看到車他還是要變換車道,這就是您說的"素養"問題..
就像你明明看到隔壁車道一台車時速200衝過來,雖然距離很遠,但是你時速50.也沒有要超車,只是因為前面擋了一部跟你開一樣時速50的車,所以他還是變換車道把時速200衝過來的擋住了..
台灣的高速公路也是如此,別說時速100擋在內車道,時速80你開上來國道要幹嘛,不會滾下去省道喔..
時速80就給你龜在中間車道,看到旁邊車輛從左邊從右邊一直超過去,不覺得你是擋著世界再轉的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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