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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錢不做事的公務人員 <出圖了>

matthew26 wrote:
要混公務別當警察,因為你有公權力要執行 ..(恕刪)

怕吃慶記吧,不強求他了,

吐吐槽就好,

明日一切照舊,



反正假如有誰在那邊,因為閃違停車,未注意後方來車,被輾斃,

就市長震怒一下,

意思到了就好,

當事違停車快閃開停去別邊,一點事也沒有,

一陣子後就沒人記得了。
matthew26 wrote:
可以去台北市政府警察...(恕刪)


如果員警回覆
不碰天龍三溫暖
我可以體諒

我不是在地的
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內規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真的是笑死
一堆不照規定檢舉還在該該叫的
規定都擺在那邊
是看不到 還是害怕看清楚
secretpartner wrote:
真的是笑死一堆不照規...(恕刪)


多希望你能罵一罵台南天堂區不開單的
ADLAO wrote:
額 人家都告訴你這麼...(恕刪)


沒關係啦!
已投件到署長信箱,看後續囉!
你好氣忿啊!搞的好像你是當事人一樣
Jack 你好棒 wrote:
G 大,您提供的這句...(恕刪)


你不可以影射台南天堂區這個滿滿人情味的好所在
ADLAO wrote:
........人家都告訴你這麼詳細理由為什麼不開.......(恕刪)


可是我照他回覆的去算十公尺,有號誌,無號誌,有紅線,沒紅線都違規啊!

不然大大能否以你的智慧,智商來告訴我這車哪裡沒違規?

這樣小的以後就不會檢舉這種沒違停的車了,警方也不會浪費人力在看這種沒違停的影片了,你說好不好啊?








此圖為Google圖片
不爽不會去考警察,就是認真的警察才會要求阿,
不然直接照你意思開單不是更省事省時間。
而且你的標題已構成污衊公務人員。
Apple派 wrote:
我之前也檢舉很多次 ...(恕刪)

通常民怨不是警察該煩惱的,應該是民代會比較煩惱。
法訂了只有執不執行,如果覺得太嚴格不合宜應該要修。不然就是照著走...
現在的檢舉只是凸顯法訂的細如牛毛,但執行面跟坨X一樣0
當檢舉人和警察都照規定在走,那不合規定的是違規人而已。
linpeter542 wrote:
而且你的標題已構成污衊公務人員


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會贏得別人的尊敬
香港警察就是最好的反例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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