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野田 wrote:一堆檢舉魔人都會告訴...(恕刪) 當然有差,至少我家這條巷子裡,在也沒有長時間停在紅線上的汽車.最多就便利商店門口黃線有臨時停車買東西的.巷內住戶也都會停在外面馬路的停車格裡.不會有人為了少走兩步就停在巷內紅線上.
要減少違規又要減少惡意檢舉魔人....簡單...停止罰鍰改成鞭刑...如 違規停車鞭一下,闖紅燈鞭三下,超速鞭五下,酒駕鞭十下...再犯加倍...檢舉失敗鞭一下,再失敗+一下...以此類推...鞭刑沒有例外,只要有一口氣在就要鞭,管你老管你弱,鞭死也沒關係...這樣一定能減少9成以上的違規及檢舉...
我建議是採專業運動賽事的仲裁制若1個月內檢舉案件不成立超過2件,停權1個月,3個月內檢舉案件不成立3次,停權3個月類似仲裁制度,你可以挑戰裁判,但挑戰失敗你本次賽事就不得再挑戰,這樣才不會浪費政府資源,檢舉人也必須俱備法規知識,而不是亂送一堆,亂槍打鳥,浪費公部門人力資源。不反對正義人士檢舉,但反對魔人大量亂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