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一卡車 wrote:
妳認為違規跨雙黃線的貨車取得合法路權?????????????
真的是很奇怪的觀念耶~~~
違規的人要為自己違規的行為付出代價。
違規左轉的人可以主張直行的妳停下來不就不會撞到嗎?
那定法規有啥屁用。
妳們知道妳們在講啥小東西嗎?
轉彎車就是要保證你彎過後不會影響直行車,不會逆。
這才是路權。
現在才看到,恕晚回文。
稍早回文是對於無照操控車輛竟然能聲張直行車路權這種觀念感到不可思議。
「違規左轉的人可以主張直行的妳停下來不就不會撞到嗎?」
邏輯要有主次先後。如果本事件直行駕駛也有駕照,自然可以聲張路權。而且當然直行車路權大於轉彎車路權。
法規規定必需有政府核發的駕照才能合法在公用道路駕駛車輛,這個當然應該先滿足了之後才是在兩個道路或兩個駕駛之間考量何者有優先路權。
不先遵守法規取得駕照,卻又想用法規聲張擁有優先路權,這是想佔法規的便宜而以。也可以無照上路啊,個人選擇而以。只是一旦出事時,不應該想依靠法規安排的路權來贏得訴訟。
說的再嚴厲一點,貨車應該開罰,但是機車因貨車轉彎選擇超越雙黃線逆向,同樣也是違規,所以面對對向車輛之下同樣沒有優先路權,即使機車駕駛有駕照,也無法對砂石車聲張路權。
再舉一個例子,如果有更生人被奪公民權期限未滿,還沒恢復就到投票所要投票。即使他年滿21歲且能自主,他就該有公民選舉權嗎? 先決條件是他必需先等到選舉權恢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