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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速110能不能行駛內側車道?懶的再解釋。

不會玩 WoW wrote:
就我體驗的和傳言的,其實也有個不成文規矩,就是通常會給你個大約10km/hr的容忍度...(恕刪)

超速 10 公里以內的微罪不罰, 那是成文規定的哦!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https://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040111031200-0950606
肆、具體作法
二、輕微違規勸導 (微罪不罰)
3.汽車駕駛人違規幅度在下列範圍以內者:
(1) 超過最高速限在10 公里以下,但長隧道除外。



但因為沒有 低於速限 的 微罪不罰 之 成文規定..

所以國5才會有這樣 龜速零容忍 規定...
http://www.ilcpb.gov.tw/main/news_in.aspx?siteid=&ver=&usid=&mnuid=5679&modid=637&mode=pda&nid=8511&noframe=

國道5號主要路段速限規定共分為以下3段:

一、 南港至坪林段
(一)最高速限為時速80公里,如高於最高速限(寬容值10公里)將受違規舉發。
(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於內側車道超車完畢後,得以最高速限時速80公里行駛於內側車道,如低於最高速限將受違規舉發無寛容值規定
(三)最低速限為時速60公里,如低於最低速限將受違規舉發,無寛容值規定。

二、雪山隧道內
(一)最高速限為時速90公里,如高於最高速限(寛容值10公里)將受違規舉發。
(二)最低速限為時速70公里,如低於最低速限將受違規舉發,無寛容值規定

三、頭城至蘇澳段
(一)最高速限為時速90公里,如高於最高速限(寬容值10公里)將受違規舉發。
(二)最低速限為時速60公里,如低於最低速限將受違規舉發,無寛容值規定。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於內側車道超車完畢後,得以最高速限時速90公里行駛於內側車道,如低於最高速限將受違規舉發無寛容值規定
(四)行駛速率低於時速80公里之較慢速小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如違規占用車道將受違規舉發。



因為, 龜速零容忍, 超速有容忍.

所以, 要死守在內線, 霸佔著茅坑不拉屎 的話, 最好要保持在 最高速限 ~ 最高速限+10 之間.

因為 最高速限 - 1, 就會被罰..

在 最高速限 110 的路段, 要定速在 115 才是 不會被罰 的 速度區間 之 中值. 定速可以有 +- 5 的起伏空間.
Shuuta wrote:
很理解啊,樓主根本選...(恕刪)


我都是用GPS顯示的時速依速限+10定速行駛,試過,依速限+12定速行駛會吃紅單
不同的GPS顯示速度也會有誤差,我家的四台G牌GPS顯示速度就差了1~2

基本上我在內線遇到慢車
只要他時速有到速限(依我車的錶速)就算他與中線車並排,我無法超車,我也不會閃他燈,因為他合法
至於低於速限的,只要我能超我就直接超過去,除非他與中線並排無法超車,我才會閃燈示意

當我以GPS顯示的時速依速限+10定速行駛
基本上我已經比絕大部分的車還要快了,所以我是一直在隨車流變換車道而不會固定行駛哪一線
會行駛內線,應該也都是中、外線有慢車,我自己就在超車
比我時速更快?抱歉我都已經貼緊上限在跑了,能比我更快那絕對得超速才行
所以想超車,請自己想辦法,我沒義務讓路給違法的用路人
除非遇到高速狂飆的跑車團,這樣開幾乎沒被閃燈要我讓道過
"內側車道是超車道,超完車馬上就要回中線車道" 這道理應不難理解 , 不過在高速公路上的實際狀況不一樣 ;

反倒的是不少違規超速的駕駛人走內線 , 而且從出現到駛出視線範圍外也不見它回到中線車道 ;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
歐美等於先進...其...(恕刪)


原來歐美不是先進國家
長知識了
筆記ing.....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
問題是常常就塞車,不...(恕刪)


想請問樓主,樓主開車時,你覺得前面的車擋住你讓你塞車了(不管在中線或內線,而且你的精準導航跟時速表示100),讓你很不爽,但是擋住你的車主說,我的導航跟時速表顯示110了,你說我讓你塞車了,你是超速喔,請問您如何處理?我真的好想知道答案.........
jshuihong wrote:
原來歐美不是先進國家...(恕刪)

種族歧視、宗教戰爭、恐怖主義、槍械氾濫,先進在哪裡??
其實像樓主這種佔內線車道開最高限速的,高速公路上多的是

閃他燈有用嗎? 大多沒用,他們論點應該就是跟樓主一樣

通常遇到這種車,我也不會生氣,畢竟他也是依最高限速駕駛

所以我會自己想辦法變換車道超車就是了

盡可能跟上車流,不要讓自己成為造成擁塞的那個人
第三點看清楚 懶得再解釋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
種族歧視、宗教戰爭、...(恕刪)


我只能回答你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又發一篇?!

那個誰誰誰真的是~~自私、討罵、自以為是........

觀念改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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