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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尾隨」抓闖紅燈 男翻車身亡

廢話一卡車 worte:
警「尾隨」抓闖紅燈 ...(恕刪)


告就給他告
提告是權利
會不會起訴看檢察官
不是告了就贏
追車被告不是沒有,警察開槍被抓去關加賠償的也有成案!

警械的使用超過比例原則,被判賠償非常合理。

美國是可以私擁槍枝的國家,其開槍的時機掌握關乎警員之性命,

所以當警方喊 " Show me your hands" ,不舉雙手或手伸入衣服或背後,警員可以直接開槍,

合情合理,不然警員沒人想當。

反觀台灣對付沒有持有武器的嫌犯,過當的武力判賠匹夫認為法官處理的非常恰當。

妳們看清楚文章了嗎?

沒人車的時段妳弄個紅綠燈不改成閃紅黃燈, 匹夫認為家屬告局長

理直氣壯,沒亂設的紅綠燈,被害人不會有所謂的違規。

沒人車的時段妳弄紅綠燈阻礙民眾行的自由是違憲不是違法而已!


因為局長的瀆職才有警方的追車,若是閃紅黃燈,那個人不會死亡。

該員的死亡與違憲設立的紅綠燈號誌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國賠剛剛好而已。

匹夫主張濫設的紅綠燈想要違憲增加罰款收入, 任何事故請家屬一律告交通局。
廢話一卡車 worte:
追車被告不是沒有,警...(恕刪)


就算改成紅黃燈,行經路口也要減速才是吧

車主無視其他用路人安全,沒有減速反而還闖紅燈

心虛規避警察加速逃逸,這才是肇事主因

警方在路口停等約7秒,已不構成追逐

除非有證據證明員警"追逐"

否則"尾隨"並不違法

為了一張闖紅燈罰單,賠上自己性命,值嗎?

車主RIP,警察加油!
SDK1980 worte:
就算改成紅黃燈,行經...(恕刪)


妳的邏輯能力明顯有問題!
沒有第一個紅綠燈那來第二個闖紅燈?
事故的主因是那個紅綠燈~

不用幫警員加油,新聞報警局幫他們請好律師了。
廢話一卡車 worte:
妳的邏輯能力明顯有問...(恕刪)


照你這邏輯

你也不用費心幫家屬建議什麼了

就等判決下來吧

紅燈設置你認為違憲

那就坐等樓主邏輯正確囉~~
樓主是反諷嗎?
如果不是這種邏輯……
RR worte:
這不是第一次...幾...(恕刪)

這也可以扯到大腸花
看過蘇東坡與佛印的故事沒
難不成你腦袋都裝大腸
廢話一卡車 worte:
妳的邏輯能力明顯有問...(恕刪)


這裡假設新聞寫的是對的(新聞的內容不一定對)

翻車主因是"失控", 怎麼會是紅燈?(硬要講只能算是前因或因果)
廢話一卡車 worte:
追車被告不是沒有,警
...
..
.沒人車的時段妳弄個紅綠燈不改成閃紅黃燈, 匹夫認為家屬告局長

理直氣壯,沒亂設的紅綠燈,被害人不會有所謂的違規。

沒人車的時段妳弄紅綠燈阻礙民眾行的自由是違憲不是違法而已!...(恕刪)

紅綠燈是警察設定的? 不是的話, 怎麼會是告警察.

扯違憲....扯的太離譜了.

你對法律一知半解, 法治觀念也很薄弱.
里斯特 worte:
紅綠燈是警察設定的? 不是的話, 怎麼會是告警察.

扯違憲....扯的太離譜了.

你對法律一知半解, 法治觀念也很薄弱.(恕刪)


匹夫有說要告警察嗎?

違憲就是違憲, 連中文都看不懂,

還跟我談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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