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對達人的定義是每天出件數至少要破200件,才稱得上達人。一天一兩件那種,只是平常人而已。如果隨便爽就檢舉一下,算是興趣。興趣使然就能稱達人,對達人的標準可真是有夠低。不過就對台灣新聞來看,隨便一個3C喜愛者,都能稱為3C達人來看。好像也不意外。但對新聞內容來說。記者怎麼知道這位仁兄是個檢舉達人還蠻好奇的。這要嘛不是警察講,我還真不知要從那得知警察講這個,有沒有影響隱私權,個資法。好像也很模糊喔~monguly wrote:來源 https:...(恕刪)
ryan00014875 wrote:哇!真厲害,那違停的很多被警方抓到是販毒,通緝犯同樣可以解讀成違停都是一些販毒跟通緝犯?還一堆人贊聲,呵呵呵呵! 重點是那些違停的沒有像某些檢舉人用高道德標準去看待他人甚至檢舉他人阿大家在酸的是雙重標準的某些人
monguly wrote:來源 https:...(恕刪) 先不論法律層面的問題 (違規問題) !我覺得所謂的檢舉達人或正義魔人 , 心裡都是有問題的 , 所謂的心病沒藥醫阿 !憤世忌俗 .... 反社會人格 ... 等等 !PS : 任何事情只要走火入魔 , 都是有問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