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21世紀最偉大的魔...(恕刪) 你不曉得天大地大重機最大高速公路說他們等同小型車要走塞車時說他們是機車要走旁邊有汽車停車位時說他們合法停被移動氣曝曝沒汽車停車位說他們為什麼不能停機車停車格請記的天大地大重機最大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你要不要來東部看我...你抓到我騎紅牌違規,讓我收到罰單,我就給你10萬元; 抓不到,你就給我50萬,期限一個月.(恕刪) 每次都說期限一個月?期限一個月我也敢跟你賭一輩子都不會閃神不小心違規一次?一個月誰都敢賭吧
交通法規的目的是為了促進交通安全很多人腦袋僵化,為了法律而法律應該討論的點是這行為是否安全,而非是否違反法規真正危險的是設置機車優先道在最外側,導致右轉汽車及臨停車輛與機車交匯忽略真正危險因子,卻拘泥於法規上重申重點思考看看訂定交通法規最終目的,而非拘泥於法規
5D3 wrote:最可怕的不是違規,...(恕刪) 機車停進去停等區天經地義請看看腳地下的LOGO長得像什麼?呵呵不合理的法規遲早會改,就像汽車停車格只能停一台後來也是改掉你們這些眼紅的就繼續眼紅二輪路權平權遲早有一天會正常化到時候就不要看到你們這些得了便宜還賣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