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學香港差這種牌子警告哪有甚麼用 ,每個都皮的根甚麼一樣...下來理由都在比多的,基本上就是自私,只想到自己我常經過一條窄巷,大概也就兩台車寬以前經常性有一排違規停車,跨在紅線到水溝蓋導致車道更窄,走路常常還要讓車過自從去年開始有人檢舉,整條路暢通無比!!!
我沒有胸部 wrote:所以不能跟在後面?...(恕刪) 是的,在那種狀況下,超車確實會比較安全,看來你應該沒在開車的吧...是阿~我只要被罰1塊錢我就詛咒,我高興~我爽不行呀? 就像我被檢舉也是因為他高興他爽阿,禮尚往來你那麼憤恨不平,看來搞不好是"那群"的喔,嘿嘿 我不是在詛咒你嘿,別自行帶入喔~
boodykuo24 wrote:附議公共政策網路參...(恕刪) 提高路邊停車的費用 甚至以分計費都可以把臨停車趕去立體停車場(能賺錢自然會有人蓋)路邊停車格的周轉率太低...車輛上的乘客要上下車自然就有停車格可以上下車...說白一點 臨時停車 被開罰我也只能捏著老二去繳費 畢竟我違規阿昨天中午開車去送個東西 路上右轉線被一台並排停車擋住 機車也被擋住默默地拿出手機拍照 剛好拍到車主上車的畫面我違規~ 開車使用手機 被拍到我也會繳紅單但是我純粹賭爛這種閃黃燈一開 就變成路障的行為...後面撞到或閃車事故 都是你家的問題...
不要違規停車就好了。難不成反廢死的人還要進來開一個版說“限定家人裡有人被殺”,或是反死刑要開一個“限定家裡沒人被殺”的才能進來之類嗎?法規就法規,你可以為了自己方便去挑戰,但被開單或者被檢舉就要認了,沒被開單是運氣跟警察大肚量,哪有資格什麼要求放寬相關規定。亂七八糟。小弟開車有停車格停停車格、沒停車格停停車場,絕不擋公車停車格、併停、人行道、紅線、甚至黃線都不停。不好停車就走路或者搭車,一直以來都如此,從沒有被開過單或被人抱怨過。
共嘜聽逆 wrote:非常支持,警察攔下都...(恕刪) 非常好,打臉一堆人,本來在路上就有很多狀況是無法完全適用交通法規的,僅憑1~2張照片就直接開罰,真的是很不合理的,雖然也不是很多錢,但就覺得這種"檢舉"已經泛濫了,感覺以後搞不好還會出現故意設陷阱引人違規的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