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t56789 wrote:你看過幾個停車場或是道路殘障車位開罰了???甚至民眾檢舉的回覆開單告發也是一場騙局~我們公司隔壁的大貨車每天併排違停每天被他對面的線上檢舉近一年已逾300件雖然檢舉人還很得意跟我分享每一件線上回覆成案開單告發的E-mail回覆但無奈違規公司也都跟我分享被檢舉一年多以來從未收過罰單線上查詢也沒有而繼續違規你說這線上檢舉及回覆是不是跟垃圾一樣? 你可以做個實驗,找一台車停在你認為警察是假回覆開單疑慮的地點,然後拍照檢舉,後續有收到罰單的話警察的回覆應該就沒問題,這種事不少檢舉人都做過,結果往往跟你想的不一樣。
身障的判定其實也有不少BUG....前面有人說了心臟支管 這個還可以...然後還有精神方面的 這個其實不太影響行動吧....有影響的多半是老化後的疾病(只是剛好老化+精障同時有的人偏多)我有個親友警察退役 身手不錯 但精神方面出了問題 (可以申請)另一個親戚腳因糖尿病截肢9隻腳趾頭 無法申請...(規定是要10隻全截)行動當然很不方便 但無奈規則還是訂在那...他都開玩笑說乾脆全截來領牌以上兩個哪個比較需要身障牌+殘障位?另外身障牌影響的地方可多了...不是只有收費停車場路邊停車格差異其實才大...一次收費的砍半 一小時收費的可連續停4小時免費4小時到了再換一格 又免費4小時....這種路邊停車的 其實絕大多數都是家人申請 車上沒身障牌的人在....弄個一張 快比議員證好用(開玩笑的)難怪路上被炮的比例不低
CONA24 wrote:女生確實對車車是苦手,給予補助優惠是必須的。這樣才能鼓勵女生開車。兩性平權,開車車不是只是男生的權利。 你誤會了該法是針對孕婦及六歲以下兒童只要是以上兩類乘客駕駛者是男性該車輛也適用只是要有證明文件或個體外觀足以辨識這跟你所言之女性與平權沒啥關係而開車本來就不是男生權利不管男女誰苦不苦手都不用任何補助優惠也能上路因為這是個人問題居多不是社會與性別問題更多地是個人私心不要不想開車藉口裝不熟心態若只因誰苦手社會就要優惠補助那瞎子身障最苦了補助也要最多才能平衡過來不然會變成你心目中的歧視跟不平權
媽媽感動哭了! 6/29確定開罰占用婦幼車位出版時間:2019/05/30 11:11孕媽咪或是帶著年幼孩子的媽媽們,在逛賣場或行經車站時,雖然設有婦幼孕婦友善車位,但這些車位常被無證者占用,目前法令只能勸導,但從今年6/29起,將可依法開罰了!!!去年修法規定,包括百貨、車站、航空站、醫院、觀光遊樂園等各場所附設公共停車場,應針對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設置專用停車位,另針對占用行為,初期將有宣導期,1年後可開罰600到1200元。所以從今年6/29起,若有占用行為,將由當地主管機關,依停車場法第32 條第 3 項及第 40 條之 1 第 2 項處駕駛人600元至1200元罰鍰。所以除了提醒民眾不要占用,也要提醒符合規定的民眾必須要去申請停車證,今年起新版的孕婦健康手冊及兒童健康手冊,裡面都附有婦幼停車證,如果民眾拿到的是舊版的手冊,可以憑手冊到各地衛生所、健康中心等登記申請停車證。而民眾領有婦幼停車證,應置放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供查核驗證。(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