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毫無路權概念拿一個...(恕刪)
我認為沒有路權觀念的是你!
造成超車道堵塞才有法可罰(法律)
除此之外,小型車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是有規則可循!
兩者根本不衝突,
在法規中能達到最高速限110時,就已經不是堵塞的問題了,反而是後車的未保持安全車距,才是車禍問題!
路權早在你能不能上高速公路時就已經決定了!
你知不知道重機為何不能上高速公路?
重機也可以騎到110啊,
是因為法律未開放重機的路權(國三甲例外)
法律才能定義路權,用車速分流車道也是法律定出來的,不是你,也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