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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影片告訴你為什麼車輛永遠要禮讓行人

Sammama wrote:當你只能用偏激的方...(恕刪)


我實在不想筆戰,不過

1. 我現在所居住的歐盟,不是烏托邦,可是我過馬路不用負起監督左右來車的責任。
    不用舉手、什麼都不用做,車子就是會讓我。
    請問我貼的那個影片裡,有人舉手嗎?請問您在日本、美國或歐洲旅遊,有看到大家因為舉手
    確認車子也看到了,車子才停下來禮讓嗎?還是車子主動就禮讓了?如果沒有,那麼實際上住在歐
    盟的是我,你所謂的「烏托邦」、完全是我100%日常的經驗描述,那麼幻想的人不是我,而是你

2. 你還是一直偏題呀,我們討論駕駛應該禮讓,你卻一直強調行人應該注意,
    有轉移焦點幫不守規定的汽車駕駛說話的嫌疑
    讓我再告訴你一次,不管怎麼宣導行人要注意,駕駛人主動禮讓才是最高原則
    人家宣導的目的不是要行人負責
    只有你片面的如此解讀

你覺得提心弔膽太過了,那麼我換成「擔心」,請問結果有差別嗎?
台灣人「看到車不敢過,主動停下來讓車先過」這事實不是嗎?

關於您說的「過馬路無法注意車子是否有停止or看到行人」

抱歉,路上就是有這麼多的弱勢族群,包含反應不及的老人、視障、身障等等
請問你希望他們做什麼?他們舉手之後車子會停止衝嗎?我看是不一定。
那根除問題的結果是什麼?汽車主動禮讓。

邏輯就這麼簡單。
還有,你說那些身心有障礙的人是偏激的case,我實在無法苟同,這樣的論點,偏激的是你。

新聞學兼外文讀了七年,所有媒體操作手法、論點、帶風向方式,我一清二楚。只是忍不住想跳出來維持正義。
Frostbite Hands wrote:
我實在不想筆戰,不...(恕刪)


我也認同 駕駛必須禮讓
一直從頭到尾 都是認同駕駛必須禮讓
但這跟行人也注意車子 是完全不牴觸的
而行人注意車子 不代表他要負責
你看看你 又偏激了
Frostbite Hands wrote我過馬路不用負起監督左右來車的責任(恕刪)

你看看你 又偏激了

過馬路 注意車子是否已停止 是再簡單不過的
而你總愛偏激認為 注意車子就一定是左閃右閃
而是更加保障自身安全

你真的只能用偏激來解釋別人的論點
當你用偏激時 你反別人的論點根本站不住腳


你根本不敢看影片
你只能自顧自的否定影片
因為影片美國包含日本 在教育小孩上 過馬路就是要確保駕駛有看到

你只能用"你自己"的經驗
因為根本沒有任何數據及影片可以幫你背書
根本都是你自己的烏托邦幻想


而你更加矛盾
你說台灣駕駛交通觀念差 這也是事實
卻要大家不用注意車子 走就對了?

麻煩不要兩邊回 不然我兩邊都要回 很麻煩
Sammama wrote:我也認同 駕駛必須...(恕刪)

 兩邊回不一樣的,不知道您是否會比較開心

  1. 「你總愛偏激認為 注意車子 就一定是左閃右閃。」
         
         第一、        您先和我說明,台灣目前的現況、事實是 行人閃車,還是車閃人。
         第二、       

  • 準備踏入斑馬線,注意到不禮讓的車子來,主動停下讓車子先過 -> 於是問題繼續得不到解決
  • 走斑馬線到一半,注意到不禮讓的車子來,主動停下讓車子先過 -> 於是問題繼續得不到解決
  • 走斑馬線到一半,注意到不禮讓的車子來,左閃右閃。-> 於是問題繼續得不到解
 
您沒發現只靠行人注意,不管是否左閃右閃,是無法解決問題的嗎?
還是您覺得注意到車子之後,除了停下來(=車子不讓人,問題持續沒解決)和跑開,有第三種行為是可行的?
       

2.      我影片不是已經發過了嗎

3.      行人注意車子是否停止的效用僅限於還沒踏入斑馬線上,有時候老弱婦孺走到一半車子突然開過來是最常見的(如果您詭辯說不是如此,我們請廣大鄉民評理。),請問你想要他們注意到了之後怎麼做?在車子高速不讓之下,在路中間唯一的方法不是跑開,請問是什麼?舉手?


怎麼讓問題得到解決?

車子主動禮讓 大於 行人主動觀察。(光是您口中簡單就能做到的事,對很多人來說是很難的,您要求弱勢族群做什麼呢?)

再說一次,您認為爲弱勢族群發聲=偏激,實在讓很多人難以苟同。
Frostbite Hands wrote:


我實在不想筆戰,...(恕刪)


我之前在歐洲住的那幾年,過馬路真是愉快

以前有個留學生之間的笑話

如何辨別剛到的台灣學生

看他過馬路都站在路口讓車子先過的是剛來的

看他過馬路看到車子過來趕緊讓路的是來第一年而已

看他過馬路大搖大擺的不再害怕擔心車子的大概是住好幾年的

剛回到台灣其實又要重新適應台灣車行優先的文化

在歐洲理論上是要看一下駕駛的眼神視線有沒有注意到你

但大多數人都是直接過路口(在沒有紅綠燈的狀況下)

駕駛開車靠近路口都會減速到近乎停止來準備禮讓行人

在台灣我還遇過在通過無交通號誌的斑馬線,因為沒讓汽車先行,對方駕駛按喇叭開車窗伸出手比中指的

說真的,台灣社會就是這樣了⋯⋯
Frostbite Hands wrote:
如果你的論點有理、有成效、能解決車不禮讓人(而非不發生事故)(補充:車禮讓人是不發生事故的最佳辦法與最高原則),那麼不會那麼多人對你的邏輯有疑問。(恕刪)


好笑
我的論點
要不要去看多少人也跟我持一樣的看法?
從之前公車死角我開的樓
到這兩棟樓
有很多人只是不想回

而你這種論點 大概只有幾個? 你 這樓主 違規超車 還有幾個?

再來看看多少國家為了過馬路低頭族 做了法規修改? 做了硬體修改?

據韓國行政安全部統計,過去5年來,韓國與智能手機有關的交通事故增加了220%,與使用智能手機行人有關的事故增加了160%
美國夏威夷 禁止滑手機過馬路
很多國家 做了 地面紅綠燈
台灣曾有立法 過馬路滑手機滑300
英國交通部的數據 在英國就有445名行人因“注意力不集中”而喪生
美國加州海沃德市(Hayward): 在路口設置警告標示:「抬頭!先過馬路,再看臉書。」
荷蘭阿姆斯特丹附近的小城博德赫拉芬(Bodegraven):在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人行道埋設LED燈
全都意味者過馬路要看車
在翻回去看我找的影片
多少都在說過馬路要注意車子
多加留意是彼此的責任

而你只會偏激

就你還在烏托邦式幻想?

你就繼續偏激阿 注意一下車子是否有看到人
不代表注意車子 就要左閃右閃
這就是你的偏激

Sammama wrote:
你知道你在說甚麼嗎?...(恕刪)



你不是說行人要自己注意車輛的阿

不能全靠汽車禮讓行人的烏托邦

你在陸上行走也不能完全靠酒駕車輛的禮讓

要期待酒駕消失的烏托邦是不切實際的

你只能自己去閃阿

這不就是你的理論
Frostbite Hands wrote:
兩邊回不一樣的,不...(恕刪)


美國交通部周五宣布,夏威夷今年行人過馬路發生交通意外造成死亡人數猛增,比去年同期增加了84%。
截至今年9月13日,今年已有25名行人死亡,相比之下,去年4個縣死亡人數的總和為4人。
而因交通事故遇難的人數和去年相比則大致相同,今年死亡人數為79人,而去年同期為72人。
路政部副主任Ed Sniffen說:“我們要求人們提醒他們的朋友和家人,特別是年輕的司機,一定要注意安全駕駛。行人必須需要保持警惕,不應該假設汽車會為他們停下來。”


繼續打你的臉
你在繼續烏托邦
Sammama wrote:美國交通部周五宣布...(恕刪)


看您這棟樓一直努力不懈的在打這麼多人的臉,又這麼喜愛烏托邦這個詞,手先休息一下、喝個水吧。
請您告訴我歐洲=烏托邦
您知道烏托邦的定義嗎?能夠實現的東西就不叫做烏托邦
不是烏托邦,又有人實現給你看了,那不能實現,只是因為程度不到。
說能夠實現的事情是烏托邦,是沒有能力、不想改變的好用藉口。


那麼請您告訴我, 請問在台灣如何做「確認駕駛有看到你」的這個動作,如果他轉彎已經蠻橫又高速的根本來不及我直接告訴你,不用確認了,「因為他們根本沒在看你。」
而這就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問題,只有你一直跳針,又說別人跳針,真汗顏。
光是美國、歐洲和台灣的立足點就不一樣,他們那裡是行人權益「太大」,你硬要兜在一起,把應該做的、對的事情說成好像要上天憐憫一樣,我真百思不解
那解決的問題是什麼?再次強調汽車主動禮讓。


歡迎繼續邏輯辯論

你在繼續跳針?

誰都馬知道 最好的結局是車子讓行人
Frostbite Hands wrote:第一、 您先和我說明,台灣目前的現況、事實是 行人閃車,還是車閃人(恕刪)

台灣也一直在宣導 駕駛讓行人
但就是因為白目駕駛比例高
所以在駕駛環境差的情況下 是否更該注意車子?

你卻反其道而行
要求大家綠燈走就是了
誰都馬知道 最好的結局是車子讓行人
你知道 我也知道
而目前現實允許嗎?

Frostbite Hands wrote:第二、
準備踏入斑馬線,注意到不禮讓的車子來,主動停下讓車子先過-> 於是問題繼續得不到解決走斑馬線到一半,注意到不禮讓的車子來,主動停下讓車子先過-> 於是問題繼續得不到解決走斑馬線到一半,注意到不禮讓的車子來,左閃右閃。-> 於是問題繼續得不到解決
您沒發現只靠行人注意,不管是否左閃右閃,是無法解決問題的嗎?


宣導駕駛讓行人
跟行人注意車子
是只能單方面進行嗎
要求行人注意下車子
就是放鬆 駕駛讓行人?

你為什麼總是到這就邏輯打結?

我找了多少國家 美國 英國 日本
也都在為注意路況而做法規修改 硬體增加
你被多少事實打臉?
影片、法規
臉腫不腫?

要不要看一下 隔壁棟 41樓? 80樓 81樓?
法規 硬體 都在打你臉

就你是在烏托邦幻想不是?
Frostbite Hands wrote:
看您這棟樓一直努力...(恕刪)



誰都知道駕駛要讓行人
全世界都知道

你有沒有覺得
你所有言論 完全沒有任何可佐證
只能用 "你自己"


美國交通部 路政部副主任Ed Sniffen說:“我們要求人們提醒他們的朋友和家人,特別是年輕的司機,一定要注意安全駕駛。行人必須需要保持警惕,不應該假設汽車會為他們停下來。”


我先說 你的言論絕對沒有錯
但 多加留意是彼此的責任
美國、英國、荷蘭、德國
在硬體 法規 都有為行人做修改
目的是因為沒注意車況
在智慧型手機普及下
未注意車況的人變多

認為所有汽車 都是安全駕駛
這就是你的烏托邦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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