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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格橫停被開單,申訴失敗


geoguide wrote:
我的問題是既然没有違規為何停管處仍開單.


沒有違反交通法規,

但違反了"停管處"希望民眾能配合的 : 不要妨礙他人停車,

您停那樣,怎麼可能沒有妨礙到別人,

都有人氣到想砸這種停車方式的車子了,

您就不用再拗了。



啊不然你繼續拗好了,

加油耶,

再多停個一個月,

換你要去找警察了,

因為你的車子被砸了,自己又沒能力處理,只好去找一直被你罵的公務人員來處理。

geoguide wrote:
事發地點在台北市先...(恕刪)


只能說這是道德責任,橫停本身容易與正常停靠的產生不必要的摩擦,如果刮損這樣到底是誰的責任呢?
才沒人鳥那個車頭朝內還朝外

管你是不是擠成沙丁魚 一格塞兩車 叭啦叭啦

順向逆向都好,再怎麼樣都是順著「格線」


重點是

阿你停橫的


到底是在停啥米小朋友東西的?
公民自覺真的很重要,是社會進步的象徵。
大陸人民來台,印象最深刻的不是現代化的高樓大廈,而是人民自覺的守規矩。但台灣比起美國,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美國仍有很多古董級的報紙販賣機,錢投下去蓋子掀開一整疊報紙都在裡面。人們都很自覺的只拿一份又把蓋子關起來。洛杉磯捷運有很多站台是沒有閘門的,但乘客會主動的去刷卡扣款才坐車。警車救護車消防車所到之處,所有車輛都主動靠邊停下讓路。行人在路口準備過馬路時,車輛會停下來等人過去。常看到很多華人在路邊觀望要等車子過去之後才走,還要車主揮手叫行人快點過去。
警察說免罰不是聖旨啦,

不要一直糾結在新聞的報導,

因為警察的認知可能是錯的喔,你不知道而已。

新聞報導關於交通規則的,更是錯誤百出。

你就是去申訴到法院,

只有法院說的才是依據。

你認為的,警方說的,報導寫的,其實都是沒用的文字。

公德心有沒有,大家都看出來,

沒有公德心,就是一種沒有羞恥心的展現。

公德心不難寫,真難看。
橫停是比較少見

倒是車頭反過來停的蠻常看到

我有疑問是,當車格很擠的時候,反停的車不會更難牽出來嗎?

真不知道當事人是怎麼想的
一直強調法律沒有規定吧啦吧啦的,

我說排隊吃美食好了,

去吃美食難道不用先訂位,不用排隊,

在門口說大聲說,

法律沒有規定要排隊喔,就這樣走進去?

所以法律有沒有規定就是在合理自己沒有公德心的行為,

漏洞百出,

停車就可以大聲,排隊吃餐廳你就可以不用法規而配合,

這是什麼嘴臉?

我知道,

愛違規卻又愛幹幹叫的嘴臉。

法律沒有規定的事,

你卻很順從沒有幹幹叫的,可多的呢,

法律沒有說男生不能上女廁,你怎麼不出來爭取一下,

還是你每次都是進女廁,大聲強調法律沒有規定呀?

法律沒有規定你在捷運手扶梯要靠右,

但是在北市所有的捷運手扶梯,人人都靠右,

你怎麼不拿一個大聲公來叫一下說法律沒規定要靠右呀。

其實,法律早就有規定,

停車要依照順向,你不想看見而已,笑死人。

機車格不是正方形,

有沒有順向,還要老師教嗎?

還有,法律有規定停在妨礙車輛通行處也是違停,

你早就妨礙其他機車通行,不是嗎?

笑死人,不要在說法律沒有規定了,

因為法規早就有其他項目,可以說服法官認定你違停。

不要自己解讀法規了。
早就有人主張跨性別廁所了.
男人上女生廁所這是法律問題嗎?
根本就不違法呀.
但我又没這需求,又怎麼會去要求.
真不知道你的嘴砲重點在哪.

不針對問題點拿出證據,只會543
而且還自打臉.


還有,法律有規定停在妨礙車輛通行處也是違停,

[你早就妨礙其他機車通行,不是嗎?]??既然我是合法停車,你的奇怪理論干我屁事呀,嘴砲也是要有一定的邏輯吧.
比如不允許他人在自家門口的合法停車.在台北我們稱之為路霸

停在合法的停車位有妨礙車輛通行的問題嗎?
你乾脆說停你兩旁的機車妨礙到你好了.
geoguide wrote:
是你搞錯爭論點吧....(恕刪)

你想看看全台灣都跟你一樣橫著停? 會怎樣? 做人不要這麼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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