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秋天 wrote:
有方向燈,但是路權是誰的,先弄清楚這一點再來說。.(恕刪)
一身是膽女三寶開車出車禍時都是這種口吻
人家已經違規了「卻還是要正氣凜然硬上」
車禍後開始理直氣壯眾人皆醉我獨醒討論路權
「並排停車」「應注意未注意」「右側超車」「後車撞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等等有對有錯都可以拿出來討論
依警方判定過失百分比賠償
然而車禍已是事實也造成彼此損失
如果致死就找閻羅王申訴吧
違規可以檢舉,讓法律給予公正判決和制裁
不想舉發就乖乖停下來保障自身安全為優先
stoak wrote:
已經是被害人了...
您又補一腳是愚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