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該如此...車輛充公拍賣掉,所得賠償被害者若無被害者,則用於公益只要酒駕就是終身不得考照,無論有無造成傷亡或得嚴格考照,但須每年繳巨額駕照費外加終身罰錢+終身每月固定時數投入反酒駕活動+終身每月固定抽個幾鞭亂世必用重典一定要鞭刑+罰錢+罰時間再有錢有權的人也會怕吧!!別說什麼罰太過0容忍的事情就算死刑也不足惜
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罰單可以不被執行,看看酒駕累犯就知道,他們罰單根本沒在繳。假如酒駕馬上扣車,未繳的每周拍賣,不管是自己的或是借的,一律未繳就拍賣。不足的就羈押抵罰款,人滿就擠一擠。累犯就一倍一倍往上加。只要改變現行不繳也沒事,那就會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