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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車撞轉彎車,直行車不用負事故責任嗎?


caven0514 wrote:
所謂應注意而未注意是指,看到前方路況卻沒有善盡注意的責任,

以你這案例來看,就是你從加油站出來,該騎士如以看到你卻沒有減速或閃避,

作避免事故的動作,就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責任,

但騎士已說了:被違停擋住視線,所以他的肇責就沒了,

反而你路邊出來,本就應該確認好路上動態才能切入車道,

而不是用我後視鏡照不到,或我轉頭沒看到就能規避應注意的責任。



這個是在刑法,也就是在樓主有受傷,而且是對方未能善盡能注意之情勢, 才有會這條,別亂說

myfamily651105253 wrote:
請好好看看圖中,後...(恕刪)


對呀.大家不都提了..看不到所以要轉頭呀.(你提用照後鏡看不到這點.對你只是100%不利)
你照片撞點跟停點.應該半個車道以上.這不是慢慢的問題了..你有轉頭不可能還會被擋到.
只看照後鏡.你不止有責.而且大部份吧..
至於說謊...他那邊說謊?照片跟你的說明剛好是證明他的說法而以.
你看不到他.他自然也不會看到你.差別在於.他直行路權.你是要從路邊出來的.你要優先注意切出的情況.
你都說看照後鏡.所以證明你沒看到路況.加之你照片的撞點.你佔了一半以上的車道..只是證明你在沒看到機車的情況下切出去了..而機車看到你也可以主張來不急...所以你..頂多是打打官司看看%數..
至於說直行車說謊?....你完全沒機會...真的.

myfamily651105253 wrote:
我有回頭看阿,但沒...(恕刪)


樓上講這麼清楚了
你一直在鬼打牆什麼
一直扯機車有責任
還被表勒

像你這種不轉頭看的
賠再多都是剛好



myfamily651105253 wrote:
當我完成轉彎動作(總不可能叫我頭轉180度看後方來車吧)


你那照片一點都不是"完成"轉彎動作的姿態呀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myfamily651105253 wrote:
我有回頭看阿,但沒...(恕刪)


玻璃擋住我視線?前側玻璃應該都是透光很好的,可能是你隔熱紙貼太黑,透光太差,那也只能怪你,你再去怪車廠為何貼那麼黑的。
台灣車廠為了節省成本都送很黑的,一黑隔熱效果好,看不到不安全你家的事。說真的車廠很沒負社會責任。
路邊起駛進入道路
善用後視鏡+轉頭+或開窗探頭
""確認100%無來車 再駛入道路"" >> 是你100%的責任

推託沒看到 卻發生車禍
就表示你的觀看方式 有死角



myfamily651105253 wrote:
請仔細看一下相片,...(恕刪)


後照鏡看不到?請去告車商 為什麼後照鏡設計不良看不到後方來車



後照鏡看不到你有轉頭嗎?習慣不好就習慣不好 扯什麼後照鏡?



後照鏡只是輔助 轉頭才是王道




該賠就賠吧 取暖嗎?

myfamily651105253 wrote:
這是一年多前的事故...(恕刪)


搞了一年 你有鑑定嗎?

但感覺勝算不高說....

myfamily651105253 wrote:
這個車禍出來路口跟...(恕刪)


你一直說應注意而未注意,但你還漏了一句話
刑法第14條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當騎士說,他視線被違停車輛擋住時,他過失的機率就被減低了,因為並能注意
這個條件就不成立,要如何判定他有過失?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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