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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被回馬槍擊落的故事(機車VS大七)


clement_26 wrote:
是嗎? 捫心自問 ,...(恕刪)


又不關我的事 大七我開的嗎
前面說到一點
其實大七只要主張因閃躲前面腳踏車而靠左。
因為大七沒打方向燈,主張沒有左轉意圖,他仍要直行。那就變成機車的問題了。
希望各位駕駛,看到前方有路況,第一應減速,而不要馬上換車道超車。台灣車禍這類情況真的太多了。
這裡都是正義魔人~~永遠都是機車錯~機車撞到違規闖紅燈的人~說甚麼路人有絕對路權!
現在撞到違規右轉的大車~又說該注意未注意,甚麼位置不當~
去你個OOXX,都不能轉了,就沒甚麼右邊車道左邊車道的問題了!
在01..有一堆人都是準法官,去當台灣法官真的判決起來,一點違和感都沒有~~
考過駕照,基本上就是相信『號誌』給我的指示!甚麼叫做該注意未注意~
我注意號誌犯法了!還要幫你媽媽注意你的行車安全?完全就是本末倒置了!
台灣就是喜歡說一句『動手就是不對』!動手保衛自己,不對在哪裡了?
如果動手就是不對,那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所有國家,都該判『戰爭罪』~
playcat017 wrote:
這裡都是正義魔人~...(恕刪)


這案例說了是各打50大板

除了號誌外

第四十七條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
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arthur0420 wrote:
這是一個被回馬槍擊...(恕刪)
機車超車往左超...
擦撞只是小事,要是對方是大車後輪可能就碾上身了,呆子!!

路權很重要沒錯,但命更重要.千萬別用生命去捍衛路權~

playcat017 wrote:
這裡都是正義魔人~...(恕刪)


騎車騎得很快喔

路上一堆騎車在趕路不知道趕啥勁的?

男的 女的 都一樣

衝 衝 衝

好啦! 錯都是大七啦!

騎快的 很OK啦!
風騷走位

遇到龜車最好閃得遠遠的

因為該駕駛可能不知道在幹嘛

北方威尼斯 wrote:
就事論事,這個觀念...(恕刪)

我的意思是大七違規也不代表樓主可以合理去撞他
機車至少也要做到:超車前變換燈光一次或按兩下喇叭,示意超車,再超車。
這點都沒作到了,撞上當然個怪自己一半。

這是一個被回馬槍擊落的故事 wrote:
這是一個被回馬槍擊...(恕刪)


輸了

我指的是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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