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說到一點其實大七只要主張因閃躲前面腳踏車而靠左。因為大七沒打方向燈,主張沒有左轉意圖,他仍要直行。那就變成機車的問題了。希望各位駕駛,看到前方有路況,第一應減速,而不要馬上換車道超車。台灣車禍這類情況真的太多了。
這裡都是正義魔人~~永遠都是機車錯~機車撞到違規闖紅燈的人~說甚麼路人有絕對路權!現在撞到違規右轉的大車~又說該注意未注意,甚麼位置不當~去你個OOXX,都不能轉了,就沒甚麼右邊車道左邊車道的問題了!在01..有一堆人都是準法官,去當台灣法官真的判決起來,一點違和感都沒有~~考過駕照,基本上就是相信『號誌』給我的指示!甚麼叫做該注意未注意~我注意號誌犯法了!還要幫你媽媽注意你的行車安全?完全就是本末倒置了!台灣就是喜歡說一句『動手就是不對』!動手保衛自己,不對在哪裡了?如果動手就是不對,那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所有國家,都該判『戰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