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道"沒有超車的行為就讓道不就好了就算時速30.40.50,只要你有"超車"的行為就不需要讓(內線時速30.40.50還有超車行為表示中線也是塞車中,比中線快就算是紓解車潮)時速開到110.120,這就表示沒塞車沒超車行為就請離開超車道法規不應該放寬"得以最高速限行駛"速度快表示沒塞車,走中線就好中線速度降低自然可以使用內線做超車使用
每次看到一堆人開車硬是要超車就覺得很好笑平常他們工作有這麼認真就好了對某些人來說國道是讓人輸贏的地方不是安心回家的道路沒開到超速心情就很差需要去看一下心理醫生其實我覺得你們要超車可以去跟外線的大車PK啊行駛路肩也可以吧反正你都要超速超車了多幾張罰單有差嗎 ?
就執行ETC取締超速就好了啊,再看看看內線道會不會有人飆這麼快,看到照相機又減速阻礙交通不是你一個人碰到前面120不讓你就叫做阻礙交通,你覺得是就去當交通警察取締讓大家看看阿一堆自以為是連法律都搞不清楚的,自以為是執法人員,台灣連執法人員素質都欠佳了,還要靠你既沒有專業儀器,又不是執法單位的人自我解釋要人家讓路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