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被後方機車擊落,

這邊鄉民普遍水準不高
還有人質疑業務駕照雞腿換來
我還懷疑這些人駕照怎來的?

樓主前車轉擊點在右後方,前後車關係第一撞擊點都是後方,哪來的側面?
汽車的問題是轉彎沒看後方,不是打了方向燈就我最大好嗎

weaber wrote:
這邊鄉民普遍水準不...(恕刪)


雖然不認同你講的~但是沒辦法還是要接受!

因為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

直行車絕對路權~直行車絕對路權~直行車絕對路權~

車行師傅也跟我講白~很多計程車看道切換車道或轉彎的車就會故意加速靠上去

所以我以後轉彎或切換車道時看到後面有車~我就直接停車讓他!

哀~

遇到這樣的人只能無言!

米奇~ wrote:
樓主這算是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且不當超車, 可以參考下面監理法規的行政書函說明, 另外有關超車規定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內說明「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 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交通部71.05.17.交路字第11583號函
本  文: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一條有關汽車超車及讓車規定,應適用
於同規則第九十七條之雙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
日本那種騎法,發文者自己也不可能這樣騎,在台灣好一點的喇叭伺候叫你閃開,差一點的就被嗆聲再罵三字經

台灣照日本那種騎法,全台灣市區都在塞車了吧,理想中的世界


chang2520 wrote:
交通部71.05.17...(恕刪)


所以樓主的案例是雙車道就不得同車道行駛,因此是單純的後車未保持車距且不當超車
請那些說樓主的問題,說直行路權無敵、說轉彎要注意「後方」狀況的,來回答以下



機車在外側車道「準備右轉」時
被汽車從後方想要超車,從外側的外側硬要直行而肛上機車。

誰的錯?



難道交通工具互換位置就有不同的看法與結果?

米奇~ wrote:
所以樓主的案例是雙...(恕刪)


樓主是雙向4車道(公車專用道沒算)
97條說的雙向2車道是一邊各只有一個車道而且還沒有慢車道

ps小弟是讚成後車未保持車距為主因的

jason 567 wrote:
機車在外側車道「準備右轉」時
被汽車從後方想要超車,從外側的外側硬要直行而肛上機車。
誰的錯?...(恕刪)


肛上機車(前車),正後方撞上後車錯較大
撞到機車(前車)側邊,機車錯較大

weaber wrote:
這邊鄉民普遍水準不...(恕刪)

請問你看過83樓, 米奇大的發言了嗎?
依影像來看是同車道,應是前後車的關係,不是直行轉彎車的。
希望樓主順利解決。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