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奇~ wrote:
樓主這算是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且不當超車, 可以參考下面監理法規的行政書函說明, 另外有關超車規定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3款內說明「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 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交通部71.05.17.交路字第11583號函
本 文: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一條有關汽車超車及讓車規定,應適用
於同規則第九十七條之雙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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