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書僮 wrote:
之前開車在台南市區...(恕刪)
台南太悠閒了
之前從火車站搭公車去上班
經過早餐店
司機還臨停下車去買饅頭
我當時覺得還蠻有趣的
車上的乘客也都見怪不怪
heroljr wrote:
為什麼民眾不去檢討不合宜的交通法規,
要求修法,卻去檢討檢舉人?
因為大部分的人都知道機車在這種情況是被逼著上禁行機車道,
所以對檢舉人的行為感到憤怒。
但是請仔細想想,這難道不是因為錯誤的法規挖洞給人民跳嗎?
禁行機車道就是個錯誤的法規,
但是有權利修改的人,
因為自己不騎車,所以看不到這個法規的荒謬,
要修改法規,就必須要更多的人因此受害,
造成與論壓力,上面的人才會重視。
也許有人認為這種想法太偏激,
但請妳再仔細想想,許多不合宜的法規修訂,
都是因為這樣的法律侵害了人民的權益,
導致有人受害或犧牲,上面才會重視而去修改,
如果沒有人去挑戰或用其他方式把問題呈現出來,
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展哥加油!如果多數台南市民都一再收到這種罰單而感到憤怒,
那也是這種不合宜的交通法規修改的時候了。
搞不清楚狀況的人,你們也該清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