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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慢車道若有違規停車,機車騎士請跟在後方停等,切勿因為慢車道有違規停車而繞行到禁行機車道,以免被檢舉


終極書僮 wrote:
之前開車在台南市區...(恕刪)

台南太悠閒了
之前從火車站搭公車去上班
經過早餐店
司機還臨停下車去買饅頭
我當時覺得還蠻有趣的
車上的乘客也都見怪不怪
風~~
樓主欠炮?自以為四輪高大上還是正義使者?
所以你哪天騎白牌遇到違停的就會乖乖在後面等它開走等到天荒地老??
為被你檢舉的感到生氣
莫名其妙 最瞧不起你這種

heroljr wrote:
為什麼民眾不去檢討不合宜的交通法規,
要求修法,卻去檢討檢舉人?
因為大部分的人都知道機車在這種情況是被逼著上禁行機車道,
所以對檢舉人的行為感到憤怒。
但是請仔細想想,這難道不是因為錯誤的法規挖洞給人民跳嗎?
禁行機車道就是個錯誤的法規,
但是有權利修改的人,
因為自己不騎車,所以看不到這個法規的荒謬,
要修改法規,就必須要更多的人因此受害,
造成與論壓力,上面的人才會重視。
也許有人認為這種想法太偏激,
但請妳再仔細想想,許多不合宜的法規修訂,
都是因為這樣的法律侵害了人民的權益,
導致有人受害或犧牲,上面才會重視而去修改,
如果沒有人去挑戰或用其他方式把問題呈現出來,
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展哥加油!如果多數台南市民都一再收到這種罰單而感到憤怒,
那也是這種不合宜的交通法規修改的時候了。
搞不清楚狀況的人,你們也該清醒了!


有句話,叫做「拿著雞毛當令箭」,既然知道法規是愚蠢不合理的,自以為維護正義的檢舉人自然是幫兇之一,何以能撇清責任?

檢討法規嗎?早就有騎士團體向台南市交通局多次反應,無奈交通局官員是鐵板一塊,堅持市區道路一定要劃禁行機車、一定要待轉,而爭議最大的中華路快車道全禁也堅持不改,堅持說這樣最安全,官員腦都已經石化,人民只好自求多福了。

cgbvcchao wrote:
如果是我,我一定先...(恕刪)


很難 一張照片難證明他是併排 你要檢舉那台三菱哪一條?

他走的那條是機車優先 並不是機車專用


樓主真是無聊透頂了!怎不先檢舉汽車並排停車呢?
台南真是個恐怖的地方!!嚇到吃手手!!
我以為是檢舉汽車違停機車優先專用道

結果居然是檢舉機車禁行機車道

要不是機車優先專用道有車違停
非不得行駛外車道

看到7樓這樣說
如果是事實
真的覺得有點反社會人格了
不知道你是文盲還是瞎子,地上清楚寫著機慢車優先~如果不繞過去,依你的觀點來看,那汽車不就應該先滾出機慢車道等到沒機車再開進去,有機車來再開出去優先讓道。
這個可以申訴,

中間車道不可以劃設禁行機車!

.展哥. wrote:
前幾個禮拜檢舉機車...(恕刪)

不合宜的罰則
突顯出台灣的立法怠惰....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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