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這垃圾出事是早晚的,上星期早上6點多在市民廣場運動時才看這傢伙在公益路上拉轉狂飆......不知怎麼!!這幾年台中這種開超跑橫行霸道的垃圾實在有夠多,為啥就不能學學那些少數規規矩矩的超跑車主不拉轉靜靜的從你旁邊滑過去的感覺...既優雅又讓你不反感,最近看到特斯拉都覺得比超跑來的有氣質,繼安靜又有型......
我的方法可行嗎?有效對付 除了判刑以外抓到酒駕超標 就必須刺青刺在手上 警惕他自己 (刺青師傅政府指定)10年內沒酒駕記錄 才能雷射去除 (每年必須去轄區警局檢查是否自己有無塗銷)商店家 如果看到手上有刺(酒)字 可以拒絕賣東西給他當然他要整年戴手套 也無妨(這也是 懲罰一種)
jrfrog wrote:遇到了???把人家害死居然是用"遇到了"這詞???這口灶的家教都是這樣子的???恕刪) 要知道, 對酒駕的人來講撞到人只是"倒霉"他們是不覺得自己有錯所以酒駕累犯才那麼多之前被撞到截肢的警察, 酒駕的也是嚴重累犯不知道為什麼酒駕在台灣永遠都是罰那麼低真正"倒霉"的是小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