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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警察有這麼認真就好了!

問一下,白牌機車依照現行的交通規定待轉,應該沒有違法吧?

交通規則也沒有規定待轉的次數吧?

造成交通雍塞有種種原因,那麼是哪種原因要抓?哪種原因不抓呢?

由警察自由心證嗎?和法官一樣嗎?

警察說違法就違法嗎?

如果違法的話,那就是機車待轉要取消,因為警察說違法!

這是警察可以決定的嗎?

如果遵守規定待轉而造成交通雍塞,

那麼是遵守規定的用路人的錯嗎?還是這個規定設計有問題?

如果不是,那麼如何認定是用路人故意的呢?又要回到由警察自由心證嗎?

警察說是就是,說不是就不是嗎?警察的權力核時變成那麼大了?

是當面對眇小的人民時嗎?

就影片看起來,其實是一堆警察站在路口阻礙車流進而造成壅塞,

警方自己才是問題所在!

最後訴求方也只是要求取消兩段左轉而以,能力不好,愛待轉的去路邊待轉應該不會被開單吧!還事也要由警察自由心證?

看到版上貼文後,想起滿清入關命令剃髮留辮後,一堆人哭訴對不起祖宗,等到滿清被用比機車待轉更激烈手段推翻後,一堆不願剪辮子

的也是哭喊對不起祖宗,唉!今夕何夕!!




米咖 wrote:
我11月10日晚上...(恕刪)

妨礙交通造成其他人的麻煩。
警察取締,剛好而已
合法待轉然後找藉口抓你,看回文一堆四輪嘴臉就說活該死好
然後遊覽車計程車跑去癱瘓交通的時候四輪嘴臉一個屁都不敢放
bibliophlist_32 wrote:
故意妨礙交通來得到...(恕刪)


看得順眼叫合法待轉
看不順眼叫妨礙交通

這麼明顯的雙重標準我真的是醉了
什麼時候我們的交通法規有規定待轉次數了?

如果因為大富翁造成待轉機車很多
那怎麼每天上下班時各大重要路口的待轉數量又不妨礙交通了?

就像是一個行人要在綠燈時一直來回不停走在人行穿越道上一樣
只要不是闖紅燈,他爽就好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平常警察執法不嚴?選擇性辦案?

我是不會這樣去看警察,畢竟他們的業務五花八門,比國外的警察還多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要處理

然後~上頭說要做啥專案,其他的事情就沒辦法兼顧...

要怪去怪那些上級長官,民代跟刁民
不服指揮被罰我覺得罰的剛好

畢竟台灣怪咖真的太多了

今天你如果容許他像笨蛋一樣在馬路轉圈圈

改天說不定就會馬戲團一樣在馬路翹孤輪之類的

所以還是要想辦法管一下吧

畢竟

人笨是沒要醫的

話說

要轉不會去陽明山上轉啊

搞不好還可以召喚飛碟

說穿了 也不是要爭什麼 就是少部分人要作秀而已....

那脫光效果不是更好? 何必轉圈圈? 何必去為難警察和妨礙交通?

也別牽拖4輪 這樓罵的大部分都是2輪的

這群人真讓人看不起.....

只有外表是男的 心裡都是小喵喵....
Ogyenchowang wrote:
問一下,白牌機車依照現行的交通規定待轉,應該沒有違法吧?
交通規則也沒有規定待轉的次數吧?
造成交通雍塞有種種原因,那麼是哪種原因要抓?哪種原因不抓呢?
由警察自由心證嗎?和法官一樣嗎?
警察說違法就違法嗎?

如果違法的話,那就是機車待轉要取消,因為警察說違法!
這是警察可以決定的嗎?
如果遵守規定待轉而造成交通雍塞,
那麼是遵守規定的用路人的錯嗎?還是這個規定設計有問題?
如果不是,那麼如何認定是用路人故意的呢?又要回到由警察自由心證嗎?
警察說是就是,說不是就不是嗎?警察的權力核時變成那麼大了?

難不成警方做出處分,或者是拘捕當事人,還要先說服當事人,
直到當事人心服口服才可以嗎?

警方認為違規,或者是違法,警察有法定權力作出處分,
並不需要當事人同意.

警方覺得需要開罰單,就可以開罰單.
警方覺得違法,要拘捕,移送法辦,就可以移送法辦.

申訴與救濟管道一直都存在.

當事人不服警方開立的罰單,也可以走司法途徑.
行政法院打官司,如果法官認為你有理,自然會撤銷罰單.

被警方移送法辦的當事人,也100%會被檢察官傳喚,去向檢察官說理.
如果被檢察官起訴,還可以去到法院去向法官說理.

的確,是否違規,是否違法,如果當事人不服,
最終是由法官說了算.


但是,警方要開罰,或者是要把當事人移送法辦,這是不需要當事人同意.

如果當事人覺得警方違法,也可以具狀去地檢署控告警方.

南投草屯的有名更生人;江欽良先生在被拘捕,偵訊,交保以後,
不就立刻帶著律師去地檢署告警方嗎?




怕熱就不要下廚房

怕被抓就不要用這種方式抗議

警察抓太多違規會被罵 不抓也被罵

反正做甚麼都吃力不討好

何必為難基層警察?

米咖 wrote:
我11月10日晚上...(恕刪)


我只看到你臉好腫 ~
哈哈哈~
台灣人的路權觀念有時真的很難理解跟教化
天生的就有大欺小的基因存在
騎單車的覺得自己路權大過行人,所以各種逼讓行人
騎機車的覺得自己路權大過單車/行人,所以各種逼讓單車/行人
開汽車的覺得自己路權大過機車/單車/行人,所以各種逼讓機車/單車/行人
開大型車的覺得自己路權無敵大,所以路上全部人都要給我閃開

同樣是左轉車輛,看到對向來的是機車,就是各種逼你停車讓我過
看到對向是汽車,就會乖乖讓直行車…
在台灣要講路權?慢慢等吧
台灣人的路權觀念是建立在車種等級之上的,所以對於自以為對方比較低級的車種,是沒有路權可言的
靈異管理員大公無私,從來都沒有兩套標準,如果有,趕快把瀏覽器關掉,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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