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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可以申請釋憲

就是說, 你今天法律要授權人民檢舉, 不能只針對某一個法律授權, 你要所有法律都授權, 否則即是對人民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即是違反憲法第七條之規定, 亦違反憲法開宗明義之保障民權, 奠定社會安寧, 增進人民福利之立法宗旨
rfasphtml wrote:
檢舉魔人別再發一堆情緒性的廢話了!這會影響到你們檢舉成性的性格,

意見跟你不同的,都變魔人了呢,



rfasphtml wrote:
相信大法官必定會深思熟慮做出合理的解釋

就等你五年,

到時你被打槍,我看大法官也要被你當成魔人了,

支持你的就深思熟慮,

反對你的就見識淺短,

真的這麼爛的法律,

立委自己修掉就好了,

還等你跟大法官喔 ?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笑死了,根本不用,也(恕刪)


釋憲會議是哪一天呀,

你也說不出來,

因為根本沒有呀,

笑死我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檢舉魔人再發再多廢言也無用
怎樣?是很不爽?這麼仇恨?
你想搞社會仇恨嗎?
醬還不破壞社會安寧?還不違憲?
rfasphtml wrote:

檢舉魔人再發再多廢言也無用
怎樣?是很不爽?這麼仇恨?
你想搞社會仇恨嗎?
醬還不破壞社會安寧?還不違憲?


怎麼看你都比較激動
違不違憲也不是你說了算
我們還在等結果
rfasphtml wrote:
.....檢舉魔人再發再多廢言也無用
怎樣?是很不爽?這麼仇恨?
你想搞社會仇恨嗎?
醬還不破壞社會安寧?還不違憲?...(恕刪)


看來是違魔比較不爽,是違魔很仇恨想找檢舉人,所以是誰破壞社會安寧?

你也可以幫忙申請釋憲,而不是在這發廢言,加油
違規者處處愛違規居然沒有受罰,

才是違憲吧,

違規百次被檢舉不到一次,

違規魔人愛違規到處賠錢喔,

我檢舉萬件作善事造福大家,

勝負立見。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大家團結起來對抗惡法!

以後接到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罰單,不要乖乖去繳罰款,跳過申訴(因為沒什麼用),直接提違憲行政訴訟,這很簡單,下載行政訴訟狀,寫好到法院遞狀,並繳交300元訴訟費,內容寫: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違反憲法第7條、第22條、第23條,形成汽機車駕駛人在法律上之不平等,侵害人民自由權利,違反憲法開宗明義之立法宗旨,依憲法第171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原處分應撤銷。

集體提出行政訴訟,加快大法官釋憲,訴訟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別讓你的權利睡著了,反正罰單的錢暫時不用繳,何樂而不為,放心沒事。
rfasphtml wrote:
大家團結起來對抗惡法(恕刪)


可以解釋清楚一點嗎...
為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就違反憲法第7條、第22條、第23條,形成汽機車駕駛人在法律上之不平等,侵害人民自由權利呢.
若可行.收到違規的單子.就照辦.
對於只會複製貼上,

很會自己解讀法律的人,

不用問他為什麼,

因為他也講不出來邏輯與理由,

等釋憲喔,

已經等10年囉,真好笑。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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