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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沒有違規停車過的 ?


5007382 wrote:
同意,上次在新竹小...(恕刪)

這個警察是合法的執行勤務,應該是模範

違停也是有三六九等級的

關於道路交通違規之正當稽查取締程序,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4項係規定:「本條例之罰鍰基準
、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
或裁決之處理程序、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分期期數、不
依限期繳納之處理、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等事項之處
理細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授權由交通部會
同內政部加以訂定,而內政部警政署依此授權規定所訂定
之「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下稱
該「作業注意事項」),第肆點、具體作法第二條「輕微
違規勸導」第6點規定:「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
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
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
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所以警察也是有現場裁量權的
就算是民眾檢舉,處理的警察還是可以依此裁量權的規定來檢視是否開單的依據,所以才有"檢舉不一定成案"的情況。

還有就是遇有老人小孩身障者上下車也是法規準予例外的情況,但是若造成事故就還是一樣違規要負責的。
就跟有年長貴賓跟我說,因為沒車位,那只好停公車站牌或是停路口
這種話說的出來真的很無言..

最讚山野田 wrote:
既然都知道自己是違...(恕刪)

每次經過東門市場

一堆車違停,然後又一堆車並排

還有車可以為了等違規停車的車位,停在路中間

通報一下市府單位,也只是丟給地方派出所加強取締勸導兩天

然後又恢復原狀

明明走個街口就有停車場

還有攔停計程車跟計程車下車的地點

如果路況熟的話,請不要站在路中間,或是會影響車流的地方

像這種情況怎麼沒有檢舉達人站崗拍照呢?可以贏得掌聲耶,被檢舉的還無話可說。

都知道要去市場了還開車既然開車了還要圖方便?
羞恥心

就是這樣

新帳號, 洗文章很好玩?
我有違規停車過喔~

但我違規停車被罵或被開單~

我會知道是我自己的問題~活該受罰~記取教訓並虛心接受~

不會說別人正義魔人檢舉魔人或叫別人不要罵之類的...

畢竟錯的是自己嘛~哪有那個臉叫別人不要怎樣怎樣的了~不是嗎?

我也不會提啥要別人將心比心~因為當我選擇違停時我就沒有對可能會因為我違停而被阻礙到的人將心比心了...

哪來的臉反而叫別人要對我將心比心呢?
作壞事一般人被罰了,就乖乖鼻子摸一摸認栽
誰叫你做壞事

還有人要伸張自己的錯,上來討拍
那就真是可用無恥來形容了
並排違規被開單或檢舉
=>從來沒發生過

違規停車被開單、拖吊或檢舉
=>這輩子只發生過三四次吧,但是都沒有上網抱怨過!
應該都是程度上的差異

反正大家就是擋到自己就不爽 自己擋到別人就是情有可原這樣


Jeremy6 wrote:
如果沒有的話 能不...(恕刪)
釣魚文??

不可能有人完全沒有違規過,貪圖一時間方便多少都會
不過真正欠罵的是那種不顧他人的違規

我沒有。

確定有停車位的地方我才會開車去,不然我會搭乘大眾運輸。

大家都應該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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